李蕴祺,1951年3月出生,天津市人,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荣膺全国金融红旗手称号,曾任中共河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第九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经贸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客座教授。1968年12月到河北省围场县上山下乡。1971年9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地区中心支行参加工作,先后任科员、副科长、副行长。后历任秦皇岛分行副行长,邢台分行行长,河北省分行处长、总稽核,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于2003年5月任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局长,中国银监会案件督导组组长、银行业案件稽查局、银行业安全保卫局局长、党委巡视组组长等职。在近“耳顺”之年调回故乡,2010年4月后任天津监管局巡视员。2010年9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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