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组织评论 2014年 第4辑:总第20辑》:
在以GDP增长为主的晋升锦标赛模式下(周黎安,2007),中国的地方政府对于发展地方经济具有政治和经济上的双重激励,同时在目前实行的分税制财税体制下,发展制造业对于地方政府扩大财力、提高地方政绩具有更加明显的好处,使得地方政府对发展第二产业的热情普遍远超过第三产业。毫无疑问,这一分权化改革视角下的制度特征对于中国经济初期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激励作用,然而,这种特征会给未来的经济发展带来不良的后果: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第二产业产值的同时往往忽略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这对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经济结构的调整是不利的,尤其是已经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的中、东部地区,当人口红利逐渐耗尽(蔡昉,2010),经济发展需要从库兹涅茨式(Kuznets,1957)的K阶段向依靠人力资本发展的H阶段转变时,产业结构的畸形、扭曲甚至失衡往往会成为经济继续发展、跨越的桎梏,使得经济体在“陷阱”中泥足深陷(蔡昉,2011)。
从20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以来的省级面板数据来看,中国区域间的产业结构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以江苏、浙江、广东为首的东部沿海省份大部分进入了工业化后期,而北京、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阶段,开始出现郊区化和逆城市化现象;中部省份如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处于工业化中到后期的过渡阶段;而西部省份则参差不齐,如新疆、青海等偏远地区仍处于工业化初期,而四川、重庆等省份处于工业化前期到中期的过渡阶段。笔者发现,除北京、上海两地由于其政治、经济的特殊性导致第三产业略高于第二产业外,东部大多数省份并没有呈现典型的工业化后期中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发展、第三产业发展逐渐赶超第二产业的现象,而是与中部绝大部分省份以及西部的内蒙古、四川、重庆等省份一样,产业结构呈现第一产业比例逐渐下降,第二产业以大于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逐渐上升的趋势,这与中国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下的产业结构变化特点是相一致的。
基于上面的分析,本文认为,中国作为具有典型的东亚发展模式的国家,在路径依赖下,政府行为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会更强和更持续,这样可得出:
推论一:中国政府主导模式对于产业结构的影响力更为深远和长久,从短期来看,对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激励作用,但是,对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保持长期的经济增长却是不利的,若不从体制内部进行变革,在这种模式下想要转变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实现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突破将更为困难,因为各级政府和利益集团的阻碍会更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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