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A全视角解读》:
出版地是指“与资源的出版、发布或发行相联系的地点”。出版者名称是指“对资源的出版、发布或发行负有责任的个人、家族或团体的名称”。出版日期是指“与资源的出版、发布或发行相联系的日期”。出版地、出版者和出版日期首先取自与正题名相同的来源,如果不可行,可以取自资源本身内的另一来源,或者取自资源之外(RDA2.2.4)。记录出版说明的要点如下:
(1)如果信息源上有多个出版地、多个出版者,则仅第一个是必需的,不必一定要记录编目机构所在国的地点。如果需要记录,则按信息源上名称的序列、版面和字体设计所指示的顺序记录。
(2)按信息源上出现的形式转录出版地。如果信息源上能找到,则包括本地地名(市、镇等)以及一个或多个上级行政管辖区(州、省等和/或国家)名称,如果信息源上没找到,则不必包括。
(3)如果出版地在资源中未能识别,则尽可能提供一个出版地的地点,并置于方括号内。如果能确定出版地,则提供本地地名,如为识别所必需,则包括上级行政管辖区的名称:如果出版地为可能的地点,则在出版地之后随以问号;如果出版地不详,仅知晓出版地所在的国家、州、省,则予以记录,如果为可能的国家、州、省,则在其后随以问号。
(4)如果转录的地名虚假或错误,则编制一个附注,提供实际的地名。
(5)如实著录出版者名称,不要缩写其中的词或短语,但是可省略组织的层级。
(6)如果信息源上有指示个人、家族或团体所承担职能的词或短语,则如实转录,但是表示单纯出版的词或短语不转录,例如“publishedby”。
(7)出版日期如实转录,如果资源上没有出版日期,可由编目员提供可能的日期,详见本章6.2.4。
(8)如果资源上出现的日期不是公历日期,可添加一个公历日期,并置于方括号内。如果资源上出现的日期采用纪年铭的形式,可直接转录,也可添加数字形式的日期,并置于方括号内。
(9)对于多部分专著、连续出版物和集成性资源,如果首期、第一部分或第一个更新后的整体可获得,且资源还在继续出版,则记录首期的日期,其后随以短横“一”;如果出版已经完成或终止,且拥有末期、最后部分或最后一个更新后的整体,则提供出版的起讫日期;如果不能估算出版日期,则不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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