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学导师制的历史演进》:
12世纪末,一群卓越学者的出现使牛津进一步确立了其作为专攻文科、城市法、教会法和神学的总学地位。神学家内卡姆曾担任巴黎大学的文科教师,他从1190年开始在牛津居住,并长期在那里讲授神学。他在评论中将牛津和萨莱诺大学、蒙彼利埃大学、波隆尼亚大学及巴黎大学联系起来,这种做法说明当时的牛津作为一所大学已经开始在欧洲的学术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13世纪初,牛津城云集了众多从事罗马法、教会法、医学和神学等学科研究的教师和学生,他们中的很多人开设了法律课程,创办了法律学校,吸引了众多青年前来学习教会法和罗马法,他们中的一些人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律师。
在12世纪的后十年里,英国的学生很少再去巴黎大学学习,牛津大学开始吸引大量来自国内外的学生。外国学生在牛津大学的大量出现是牛津成为世界学术共同体,即完全大学的一个重要标志。
13世纪初,牛津城内的学者已开设了罗马法、教会法、神学等学科,学生人数达到了二三百人。建立初期的牛津大学以巴黎大学为楷模,教授神学、法律、医学、人文艺术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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