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经脉》:
五、以家国共同体为基础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
占支配地位的家国共同体是中华文明得以长久存在并不断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家庭、家族、宗族一直是社会生产、社会交往、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但人们相互之间还有广狭不等的地域性联系、纷繁复杂的各种经济联系和族类联系,以及‘其他各种不同层面的社会联系。至于政治与文化的联系,更渗透到人们生存的全过程,以大一统为主要特征的国家联系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庭与国家高度同构化,形成不可分割的家国共同体。在这一家国共同体中,社会道德、社会礼制、社会经济、社会政治、社会文化,以家庭伦理、家族伦理为起始,由家庭、家族而地区,而国家,而天下,逐步向外扩展。任何个人,从出生到成长到衰老再到去世,都是由家庭而逐步递升至国家这一社会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的存在都只能依附于这一家国共同体。家国共同体的价值远远高于并永远优先于个人价值,个人存在的价值只有通过家国共同体方才能够得到真正实现。
中国传统家国共同体,是一种为等级差序所主宰的社会共同体。在等级差序结构中,每一个人、每一个层级,都有其确定的角色地位,这就使共同体得以保持稳定。但在中国传统家国共同体中,权威与服从其实又都只是相对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相互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被视为天下之达道。在家国共同体中,人们的身份与地位经常转换、流动、升降、变迁,“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连皇帝的位置都可觊觎,何况这一等级差序结构中的其他位置?父原本就是子,子终将成为父;大宗原先可能本是小宗,小宗很可能会独立为大宗;经由举荐或科举考试,平民可以成为官宰,官宰也很容易成为一介平民。总的结构是一种保持着等级差序的共同体,但每个人的地位又非永久固定不变,这就使这一共同体始终充满活力和顽强的生命力。
近代以来,中国开始形成了以私人所有制和高度契约化的市场交易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西方以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康德等为代表的思想家所倡导的个人本位主义、人权理论,以及天赋人权、人生而自由平等、私人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契约自由、罪刑法定及主权在民等法治原则陆续传人中国。人们在抨击以家长制为核心的封建家族宗法制度的黑暗与残酷时,连带否定了传统家国共同体这一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巨大的社会凝聚力、平衡力和再生力,以及它在稳定和重建大一统国家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西方个人本位主义、国家本位主义及社会本位主义影响下,一些人致力于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结构、思想意识形态上打破传统的家庭、家族、乡里关系,打破传统的个人、家庭、乡里、国家、天下的同构关系,而代之以纯粹的契约关系和商品交易关系。但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经济基础在中国非常薄弱,这就使个人本位主义的呼吁经常只局限在少数知识人圈子之内,游离于广大民众实际需求之外。尤其当以广大农民为主体的群众运动蓬勃开展起来时,各个新兴的政党、军队、企业、学校、社团,要使自己具有真正强大的力量,都离不开对传统家国共同体的依仗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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