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艺术表演团体实行间接管理的职能,尽量下放和放宽在业务上、人事上、财物上的管理权限,使艺术表演团体在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有更多的自主权。
在艺术表演团体的所有制形式上,应当根据不同的艺术形式发展和需要,采取政府文化部门主办和由社会主办的模式。
我们改革的出发点,是要解放艺术生产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文化、办艺术的积极性,发挥艺术从业人员创作、排练、演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种类型的艺术表演团体进行艺术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我们的文化艺术设施特别是剧场、剧院设施的潜力,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使我们国家、我们社会的艺术事业更加繁荣,使人们的精神活动更加丰富,使人们的文化素质得到提高,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定团结、民主和谐。
我们在文化艺术方面的改革思路,与国家总体的经济、政治改革的思路是一致的。邓小平同志、赵紫阳同志曾多次地讲过,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调动积极性,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因此,我们必须逐步地改变“大锅饭”“铁饭碗”的状况,改变文化经费成了“人头费”的状况,改变群众需要丰富的文化生活而我们的许多岗位和人员却闲置的状况。
我们的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激发艺术表演团体与艺术从业人员的活力,创造条件,使艺术的从业者,包括艺术生产的组织者、艺术演出的组织者,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使艺术从业人员能勤学苦练,攀登高峰,追求艺术上的成就。前几年社会上曾讨论过,为什么我们的体育发展得比较有成绩?除去国家采取了很多措施,建立许多机构,从儿童抓起外,很多同志认为体育的竞争机制比较完善,竞争得很厉害,而且无可争议。如棋圣聂卫平,就是无可争议的。其次是队伍更新,由于体育运动的特点,这种更新是无可怀疑也无法犹豫的,体育队伍一直是不断更新,甚至可以说是无情更新的。当然,艺术与体育不同,比如,艺术没有公认的标准。但在艺术领域充满着竞争,充满着机会,充满着风险,同样也需要拼搏的精神,需要勤学苦练的精神,需要发挥最佳状态。所以在改革中将竞争机制引入艺术表演团体很有必要。当然,竞争有一个社会效益的问题。实际上,不仅仅是精神生产,就是物质生产及其流通,也不能单纯地追求利润。为了利润而不择手段,造假药、假农药、假名牌商品,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精神生产尤其不能把竞争看成纯粹是利润的竞争。这个竞争首先是在不同层次上艺术成就的竞争。
我们的改革,目的还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文化事业的管理和支持。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把艺术团体交给社会办,党和政府就不管这些团体了,恢复旧社会戏班子“跑码头”的状况了。有的同志为此而产生失落感与恐慌感,甚至非常反感。这其实是误解,是我们在宣传上讲得不充分造成的。我们是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各方面的工作,包括文艺工作,是由党领导的,我们的政府文化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都要依法管理和支持文化艺术事业,这一点从来不会有什么疑问。问题是我们怎么管,是由我们直接组团、直接处理所有的问题,包括哪个演员多少工资、谁当团长、演什么戏等等,由我们包揽一切呢,还是把我们的管理与支持,放到更有效的渠道上。我们应该学会变直接包揽一切为更有效的宏观指导与间接指导。至于艺术活动的方向与质量,我们任何时候绝不会置之不理,绝不会简单地只是服从市场机制。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