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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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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律道
0.00     定价 ¥ 59.8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3107805
  • 作      者:
    吴志发
  • 出 版 社 :
    现代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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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本书是一部散文集,作者作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爱心律师”称号的获得者,在即将告别律师职业之际,通过本作品概括了执业三十年的历程,勾勒出一位执业律师与酷爱文学者的基本轮廓。此外,文中对亲情、对同事情、对正义的追求,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字里行间充满了正义,充满了温情,让读者获得不一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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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志发,20世纪50年代末出生于湖北省通山县,1976年春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参核部队,残疾军人)。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兼党支部书记)、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作家(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广东省韶关市作家协会会员、常务理事,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作家协会主席)。酷爱文学,笔耕不辍,有《试论父亲“忍让观”》、《父亲的“雨具说”对我律师执业的影响》、《目送》、《清明吟》、《翡翠》、《心仪》、《善举》、《掌中欲》、《民事行为的道德与法理分析》、《军营里的青春》、《真相与谎言》、《良泉夜话》、《宜方故事》(与人合作)、《老兵》和《淡淡的回忆》等10多部(篇)约89万字的法律、文学作品在《广东律师》、《韶关日报》、《法制与社会》、《岁月》、《青年文学家》和群众出版社、广州出版社、团结出版社等报纸、杂志、出版社发表或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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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律道》,既是作者对本人脚印的回顾与珍视,也是让读者审视、跟踪作者曾经走过的路。
《律道》,虽然没有告诉读者律师应该如何执业,但却“公示”了律师在执业中的“不可为”;律师应该视名誉为生命,让圣洁的律师袍永不被沾污。
《律道》,是一部文学作品,既有“律”中的“道”,还有“道”中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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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如影随形的“思行并举”与“说写兼重”
一、思
律师执业内容体现为“思行说写”四个方面,以“思”为首。
每接到一个业务(含诉讼、非诉讼),甚至是接到一个与律师业务相关的电话,脑子都在思考。有多少不用思考的案件?
律师这个职业,既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律师,既然是个“技术活”,就有“技术”,有“技巧”的成分,那么思考就是必然的。
个案一定是干差万别的,但其中一定有共同的东西,即共同点。既然如此,就不讲个案,不谈案例(尽管个案也有代表性、指导性);既不总结、不“笑谈”那些成功的喜悦,那些宝贵的经验,也不书写、不“哭诉”那些失败的沮丧,那些难得的教训。就从律师职业的角度,从若干个足以“笑谈”或“哭诉”的经验或教训中,提炼几条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或原理,尝试着谈谈如何去思考,去动脑筋。
思考是否接受委托,通俗地说,就是针对某个案件,是否愿意代理、接受委托?说得具体一点,就是“选择当事人”,“选择自己的行为”。
关于是否接受委托?这不仅是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必须认真对待、妥善解决的问题,甚至还是每位律师职业生涯中必须经常面对、不能回避、不可逾越的问题。
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就一定有提出的理由。至于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就由各位自己去判断了。
这样吧,先给各位念段文字,之后各位再去思考,看吴律师提出的关于“是否接受委托”,是不是律师应该思考的内容之首:
“……律师不能选择承办相关事务的公务人员,但律师一定能够把握和选择自己的行为,必要时甚至必须选择自己的行为。
“……如果有选择,而且能够选择,既要远离可能因‘贫穷起盗心’的‘戴斗笠’‘穿蓑衣’的穷人,也要远离可能‘为富不仁’的‘打雨伞’的富人。如果没有选择,而且不能选择,律师必须把握和选择自己的行为!
“……从事律师职业真有几分偶然,也未曾想过与父亲的‘雨具说’有何关系。但是,一旦‘入行’,特别是执业十几年且略有成绩之后,颇感父亲‘雨具说’的影响在我律师执业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对于律师职业,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和描述。有人认为律师职业是金领,受人尊敬;也有人称律师是与‘魔鬼’打交道的人。”
以上这段文字是我2007年撰写的,2010年以《父亲的“雨具说”对我律师执业的影响》为题,发表在《广东律师》2010年第3—4期上。2010年12月,《父亲的“雨具说”对我律师执业的影响》被(北京)群众出版社编入《广东律师20年》一书,并出版发行。
如果有人问,吴律师为什么如此钟情这篇约5000字的文稿?
回复只有四个字:“为了选择。”
不是吴律师故意夸大其词,渲染律师职业的风险。可以想一想,律师这个职业是不是高风险的职业。
如果不选择当事人,来者不拒;如果不选择自己的行为,任其“摆布”或“指使”,那将是什么情形?将带来什么后果?
以上这段文字,是我时刻铭记于心的“铁律”;也希望同行仔细想想,好好琢磨琢磨,并强烈建议各位作为参考。
有的同事也许要问了:这样的人被拒绝了,不接受其委托;那样的人也被拒绝了,也不接受其委托,那我们还代理什么人的案件?
案件少了,吃什么?
我将自身的经验总结为“三一制”验证法,可以供同事参考。
“三一制”,即用三种不同的方式方法去检验案件(人)的复杂程度,并尝试在这三种方式方法中寻找平衡。
一是作为个人,不接受有违人性的委托;
二是作为律师,不接受有违道德的委托;
三是作为营生,不接受不能温饱的委托。
“三一制”,通俗地说,就是三分之一不违人性,不丧天良;三分之一不违职业道德,不失操守;三分之一为了生活,不饿肚子。
二、行
“行”,就是行动;对于律师而言,“行”则指律师实务。
“行”,作为律师的工作内容之一,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主动与否(即行动快慢,效率如何);
二是质量如何(即不仅行动了,而且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三是当事人、委托人以及法官等公务人员是否感受到律师的行动,包括他们对律师的评价(即对律师行动的感受与评价)。
对此,有一些简单的测试、检验方法,不妨去试一试:
一是你曾经服务过的当事人,包括他们的亲戚朋友,还有顾问单位的员工等,当他们需要法律服务时,是否还能想起你?
二是案源量、收费额,这也是反映“行”得如何的指标之一。宜方所还是有点名气和知名度的,执业三五年,如果你的案源量、收费额总是上不去,不客气地说,你在“行”字上便做得不够优秀了。
“案源量少或不多,可能是‘行’的问题;收费不多或是较少,可能是运气、机遇的问题。”
P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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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情洒律道
律师文书中的文学语言
父亲的“雨具说”对我律师执业的影响
回眸相视总相宜……——致客户的一封信
问世间“淡”为何物
湘西恋
如影随形的“思行并举”与“说写兼重”
善举
掌中欲
保证、承诺与杜冷丁
众里寻“她”干百度
陪你去塞北……
民事行为的道德与法理分析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赞叹!——记钟俊文“进村居”二三事
但愿唤起你的回忆
岁月兮兮
沉吟与咆哮
出差归来
那些淡淡的记忆
只有自律,方为律师!
结-劫
第二篇 我爱生活
青春
目送
他变了
我爱枫叶,我爱泥!
我爱这职业
今日时短往不复旧事如烟莫忘恩
悄悄告诉你
其实,您并没有走远!——深切缅怀舒队长
路漫漫……
梦见了你
烟花三月下扬州
雨中逢
真想给你取个名字
第三篇 春雨蒙蒙
春雨蒙蒙忆茫茫——忆外婆,还有那浓香的川芎茶
试论父亲“忍让观”
翡翠
我的生日与半个鸡蛋
我爱赏月,我爱云!
心中的外祖父
把酒当歌为谁欢
那天那狗那嚎叫……
莫忘了娴珍娘——回忆父亲嘱咐为阿娘立碑、扫墓一事
老爸,在您远去的日子里……
牵挂
山与水的依恋——心仪的江湾


总想再送你一程(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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