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新探索(2014)》:
马克思之所以对德国哲学有如此之高的评价,是因为他认为:理论必须抓住人的根本,抓住人本身。“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而当时马克思认为,德国哲学(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从思想上来讲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即抓住了人的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人的“类本质”。众所周知,德国哲学是以“自我意识”为标志的。康德认为,“我”在理论领域以先验范畴整理感性材料,在道德领域内以普遍立法者的意志为自己规定行为准则(定言命令)。康德并不否认个人会受情欲的驱使而违反这个定言命令,但是他认为那是因为理性尚未受到启蒙,或者是理性的误用(仅为工具),人们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他是理性的,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承认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自由的,他能摆脱情欲的控制,做出适用于一切人的、具有普遍意志的理性的选择。即“我”的行为不仅是代表我个人,而且代表全体的所有的人。在这里,康德虽然没有明确地说人的自我意识是人的类本质,但实际上已经蕴含着这样的思想,由于实践理性“择善去恶”,并设置了“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意志自由”作为择善去恶的保证,所以在康德看来,人的类本质的自我意识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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