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品——符号——精神”生产的互动
关于“产品、符号与精神的互动”这一问题,可以追溯到“精神生产”这个始于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概念。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原理》中称“艺术、哲学、科学知识的创造”为“精神生产”。他论述了精神产品的意义,“精神产品旨在使人得到理解,并使他们的表象、记忆、思维等等掌握它而化为己有”。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神圣家族》中,第一次使用“精神生产”的概念,“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确定某物品是否应当生产,即确定这种物品的价值,这主要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为社会是否有时间来实现合乎人性的发展,就取决于时间。甚至精神生产也是如此”。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精神生产”的概念,并肯定了它是花费时问劳动的成果。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物质生产、精神(知识、思想、理论、观念等)生产、个人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方式和普遍形式。“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肯定了精神生产与人类的共生性,并且与满足人类生存需求的物质生产以及满足人类繁衍需求的个人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同等重要。然而,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认为精神生产只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生产者生产出的,可以流通的商品。这种可流通的商品往往是承载着文化艺术内容的纯物质载体,物质载体本身没有文化意义。另一种则是“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从客体的角度划分了精神生产的形式类型。然而,单一地从精神生产的参与对象来进行划分,使得“精神生产”中代表人类最高境界的“精神”,它的性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表达。就像后来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中说的一样,“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卢卡奇提出了物质生产本身就应当为共同的精神追求服务的观点。而所谓精神生产,就是人们把自己创造性的思维物化成精神产品的客观物质过程。
1985年,中国学者李向民先生提出“精神经济”的概念,认为“过剩经济”是物质经济发展的终极形态,“人们的消费结构开始向非物质的精神产品转移,人类社会也将进入精神经济的新时代,智慧、知识和情感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在精神经济时代,精神资本是主要资源,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精神生产,智慧、名声将是创造经济价值的财富,物质资源和体力劳动的耗费逐步退居次要地位。”这个时代的产品一般由基本效用、精神内容和物质载体三个要素构成的。基本效用就是满足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本质需求,是产品的功能性体现。精神内容包括产品的设计理念以及产品传达的产品个性。这些都是抽象的产品信息,需要靠有形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和传达。
消费者选择产品,首先是处于对其使用价值功能的需求,然后是对产品符号形象和意义的喜爱,最后接收到产品传达的精神价值理念。然而,产品的精神内涵是通过具体的形状、颜色、材质,以及文字、音符的排列组合等符号意义来表达。意大利符号学家艾柯将符号定义为:在既定的社会成规下形成,能以某事物代替其他事物的,就是符号。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