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发展研究(2014年第2辑)》:
第二,发展规划不到位。发展规划是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纲领和蓝图,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能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但聊城市目前制定的发展规划,一方面,主要侧重宏观布局,缺乏对各个景区的客源市场、线路安排、时间节点、季节差异等诸多要素的认知,缺乏对过境游客居多、同质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等问题的系统有效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现有规划大多没有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仅仅满足于审批项目、争取资金和近期开发建设,在操作实施、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面,均不足以指导景区进一步开发建设和升级提高。
第三,特色挖掘不够。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对景区隐性文化资源开发的力度和深度不到位,导致旅游景点的文化品位不高、文化内涵不深,难以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二是旅游与文化的结合度不高,别具特色的古城文化、运河文化、饮食文化、生态文化、民风民俗在旅游中没有得到充分展示。三是参与性、互动性、娱乐性的地域性特色项目不丰富。文化旅游只有使旅游者真正参与其中,真正领会独特的文化内涵,才能实现游客和景区的双赢。
第四,产业结构不合理。一是聊城市大多数景区的主营收入中,门票、住宿和餐饮占的比重较大,旅游商品、娱乐休闲、健康养生等所占比例较小。二是聊城旅游商品以工艺品、土特产居多,而品位高、收藏价值大的纪念品比较少;旅游商品研发、销售体系尚未形成,规划和开发的旅游纪念品缺乏专业性和创新性,缺乏具有鲜明地域性特色的文化旅游主导产品,这势必影响游客逗留时间和消费量,影响文化旅游产业的效益。
第五,体制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个别景点分属多个部门,致使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对优势旅游资源难以进行统一的挖掘和整理,无法有效整合。二是经营体制落后,聊城多数景区还是按事业单位来管理,经营权、所有权、管理权不分,体制机制不灵活,市场化程度较低。三是竞争激励机制不完善,涉及文化旅游产业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吸引力不够强,致使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相互推诿。四是旅游监管机制不健全。由于起步较晚,聊城在文化旅游方面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制度性协调机制,也未形成综合治理旅游市场的格局。受职权所限,旅游部门自身难以协调其他部门参与管理,这就大大削弱了旅游部门的监管力度。
第六,资金投入不够。文化旅游产业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从基础设施建设到景点开发再到旅游产品包装宣传推介,都需要足够的资金作盾盾。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