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对农业现代化建立协调、常效的管理机制。改革不适应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管理机制、机构和组织,现代农业的明显特征是产业融合,产、加、销、农、工、商一体化,由于过去城乡分割、工农分治的管理模式,目前的一些管理机制和组织方式不适应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在农业投融资机制、土地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城乡统筹机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理顺。
第三,建立良好的投入增长机制和农业财富积累机制。鼓励实行土地、资本、技术、劳动的联合,建立新型的现代化农业产业运行机制,明确参与现代化农业产业各利益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财产权利,加快形成市场带动型、加工推动型以及服务引导型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新体系。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方式,通过引进工商企业、外资参与农业建设,走现代化的大农场、大企业经营模式,进一步延伸拓展农业产业链,加快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大力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深度与广度,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发挥市场对各类资源的配置作用,加快市场形成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人才流。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要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重点,加快完善所有制结构。
第四,政策配套协调。有关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要配套、协调,避免政出多门、互不协调、互相冲突。
第五,强化财政支农和农村社会保障。建立财政收入增长与增加“三农”投入相衔接机制。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对纯农户的直接补贴机制,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加强对郊区各类基础设施的投入,优化郊区发展环境。加快建立以养老和医保为核心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和实施农作物专业保险与直接补贴相结合的生产保险机制增强其抗御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建立和实施政府补助与个人交费相结合的生活保险机制,鼓励其参加镇保,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二)制度创新
要通过有效地开发都市农业的产业功能使都市农业成为农业产业开发的一个有利可图的新投资领域,有效地吸引和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到都市农业的建设中来,形成良性循环。这就需要我们改变对农业的传统思维,寻找和建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充分发挥上海经济社会优势和符合国际农产品生产经营趋势的新型农业产业经营组织形
式。
通过以提高农业组织化为抓手,推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重点做好农业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三篇文章。一是创新产业化经营机制,做强、做大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十基地”的生产组织模式,强化和完善产业化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让农民在产业链上得到实惠。推进同业农业企业整合,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组建资产结构多元化的农业企业集团,创造条件成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用现代工业手段改造和装备农业企业。二是引导农户组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业法人制度,鼓励农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专业经济组织的发展,实行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的联合。三是推进农业行业协会建设力度。依托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组建跨地区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发挥其营销、信息、技术服务等功能,实现分散农户与市场的有机对接。使企业、农民和农村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真正得到实惠,达到增长与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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