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证结果
为检验外商进入速度对内资企业绩效调节作用及其结果的稳健性,本章在控制企业层次变量(吸收能力、年龄、出口程度、企业规模、工资水平、竞争程度和初始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引入行业内外资水平、行业内外资进入速度、行业内外资水平和外资进入速度的交叉项、行业内外资进入速度平方、行业内外资水平与进入速度平方交叉项以及行业内外资水平、外资进入速度与吸收能力、出口程度、工资水平以及竞争程度的交叉项,同时所有模型均包括年份、行业和省份虚拟变量(未在表3—2至表3—4中列出)。另外通过对混合回归、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的选择,本章所有模型均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从表3—2至表3—4(见附录部分)的模型中看出,所有模型企业年龄系数均不显著且系数值较小,这说明企业年龄并不是企业绩效提高的一个原因(CirITla,2005)。企业出口参与度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为负(尤其是出口程度对于所有企业的影响时显著为负),这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符,中国主要出口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外资企业的出口行为可能会提高内资企业出口意愿的增加和出口量的增加,但是并未带动内资企业绩效的提高,可能的原因在于外资企业更多地利用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而没有将技术转移给相关产业和行业。就企业规模和工资水平而言,两者对于企业绩效起促进作用(Bucklcy ct aL,2006)。然而,企业初始生产率情况负向影响企业绩效,也就是说生产率越高的企业增长的空间越小,符合p收敛的观点(Grnla,2005)。另外,从企业吸收能力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吸收能力对内资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在引入外资进入速度后,我们发现行业内外资水平、资本进人速度以及吸收能力的交叉项为正,而行业内外资水平与资本进人速度交叉项为负,说明吸收能力负向影响外资进入速度调节作用,也就是说企业吸收能力越高就越可能削弱外资进入速度负向调节作用,高吸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速内资企业的消化和吸收时间,外资较快地进入东道国也可能使得吸收能力高的企业获利。实证结果还表明,行业内外资水平、资本进入速度以及竞争程度的交叉项为正,而行业内外资水平与资本进入速度交叉项为负,说明外资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中外资进入速度负向调节作用较弱,也就是说也就是说外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越高就越可能削弱外资进入速度负向调节作用。外资对内资企业造成的竞争程度越高,外资较快进入所带来的竞争压力就会削弱,但是总体上仍会进一步打压内资企业,然而在外资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能够维持一定市场份额的内资企业通过倒逼机制提高自身绩效.然而,外资和外资进入节奏与吸收能力、出口程度、工资水平与竞争程度各自的交叉项均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外资企业无规则进入对于内资企业造成的冲击过大而削弱了其他因素对外资进入节奏调节作用的影响。
下面分析本章的重点考察解释变量对于内资企业绩效的影响,也就是分析行业内外资进入速度对内资企业的影响,结果如下。从表3—2的模型2—6中可以看出,行业内外资水乎的系数显著为负,也就是说,仃业内外资溢出效应为负,这与埃特金和哈里森(1999)的结论一致,负向竞争效应较大程度的抵消了示范效应、人员流动效应以及出口效应产生的正向溢出效应。外资溢出效应之所以为负或者不显著的原因在于行业内外资企业的市场抢占行为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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