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和Shivakumar(2008)认为随着企业由私人持有转向公众持有,财务报告的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公司财务报告标准提高,报告使用者对高质量财务报告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审计师、董事会、分析师、评级机构、媒体等也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严格审查与监管,财务报告的监管力量加强。他们认为,报告环境的变化会导致IPO公司财务报告更加谨慎,这一观点相反于普遍的机会主义观点。为了实证检验这一观点,他们选择1992—1999年在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的393个IPO企业作为样本企业,同期的非IPO的上市企业和私人企业作为对照样本,采用Ball和Shivakumar(2006)所提出的非线性琼斯模型估计盈余管理水平,发现在IPO前两年,相对于同期私人企业和上市的非IPO企业,IPO企业的操纵性应计是更加谨慎,说明IPO企业没有机会主义夸大盈余。同时Ball和Shivakumar还对提出IPO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观的经典论文Teoh,Welch和Wong(1998)的研究结果提出置疑,认为Teoh et al.研究中计量盈余管理的水平的变量——操纵性流动应计的估计存在偏差,会导致研究结论错误地支持向上的盈余管理。
Jiraporn et al.(2008)则试图利用代理成本区分IPO公司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观和信号观。由于代理成本不易计量,作者选择治理指数作为代理成本的替代变量,实证检验了IPO公司盈余管理水平与代理成本之间的相关性,研究结果发现盈余管理较大(较小)的企业承受了较少(较多)的代理成本,盈余管理水平与代理成本呈负相关性,同时企业价值与盈余管理水平之间呈正相关性。研究结果总体上证明盈余管理不是有害的,而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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