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发展系列报告:中央企业品牌建设(2014)》:
2009年2月11日,备受期待的《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终于出炉。《规划》从信贷、税收、船舶报废更新等五大方面支持国内造船业的发展,这五项措施可以分为三类,即保证需求、控制供应和对造船企业的支持。其中,信贷和老f日船舶报废主要是为了刺激造船需求,而暂停新项目则是为了控制产能,财政金融支持和投资技术改造,则是从资金和技术上支持造船企业。造船企业普遍反映,信贷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将使船企受益。通过政府对行业的政策指导和调整,行业的落后产能得以淘汰,行业集中度得到有效提高。
(2)加强合作,做大、做强船舶外贸
企业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取胜,单兵作战力量单薄,危险性大,合作是必然的选择。要发展在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原则基础上的合作。实施行业内的人才、资源、信息等强强联合,着力倡导协作型竞争、有序竞争、错位竞争,提升质量、提升技术、提升效益,形成具有不同企业特色、独业牌的外贸产品,发挥合力效应和品牌效应,强化市场拓展能力。
(3)吃透国际新标准,提升核心竞争力
规划纲要提出,我国船舶行业要适应国际造船新标准,建立先进造船模式。只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就无法绕开新标准。吃透国际标准、提高核心竞争力是我国船舶工业真正做强的必由之路。在适应国际新规范、新标准的同时,还应该进一步提高国内标准水平。船舶企业也应结合实际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增强我国在标准制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做出贡献。
国际海事组织为了解决船舶航行时压载水排放过程中携带的有害水生物破坏接受水域的生态平衡问题,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要求各类远洋船舶不得晚于2017年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使压载水达到排放标准。一旦公约生效,若我国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技术和产品,必然要受国外技术和产品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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