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库·经济研究系列·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制度安排与现实选择》:
2.企业能够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方案
总体来看,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表现出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点,但“这不过是对社会生活中早已存在的改革要求的一种承认”。①在自上而下强制推进改革的同时,作为权力中心的中央政府并没有排除自发性改革和微观主体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在改革中提倡大胆创新、大胆试验,有意识地允许、特许或默许局部的“犯规”或“越轨”行为。尤其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微观主体天然捕捉潜在制度收益的动机大大激发了追求制度创新的热情,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时出现。
从国有企业改革实践来看,随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放权让利改革步伐的加快,作为微观主体的国有企业具有越来越多的独立利益,对于制度创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在制度创新中发挥了空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统一领导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当改革方向确定后,企业能够根据各自的情况制订和实施符合实际的方案,推进政府提出的改革思路,如在中央政府确定实行经济责任制时,对于“利润留成”、“盈亏包干”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三种做法,各企业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选择,其中大部分采用了“盈亏包干”的模式,快速推进了经济责任制的实施;二是一些企业对潜在制度收益的追求激发了其自主性制度创新的行为,它们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对一些新的制度做法进行了积极的试验与探索,并在取得成功后努力将这些做法“合法化”,从而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创新。比如,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很多企业创新性地实行了多种改革模式,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混合制经济。事实上,与地方政府类似,国有企业自身无论是作为改革的具体操作者、政策执行者还是作为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其制度创新的做法对其他企业也具有很大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一些“先驱”国有企业的创新性做法后来都成为在全国推行的改革思路和政策就是很好的证明。
3.员工能够在改革涉及自己切身利益时不断进行调整,总体上支持改革的推进
制度变迁本质上是各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也不例外。员工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利益主体,其利益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和性质的影响。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实施以“双重置换”(所有权置换、身份置换)为内容的转制以后,它们长期以来事实上享有的在本企业终身就业、养老及其他福利待遇改变成按照企业需要和市场行情需要确定的合约化就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养老和福利待遇。在随后的改革中,国有企业实施的下岗分流进一步触及了员工的核心利益。
面对国有企业改革对自身利益所带来的影响,尽管许多员工开始时在思想上、心理上和感情上难以适应,但随着国有企业配套改革的实施、员工激励制度的推进,并通过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情感沟通,大部分员工都能逐步调整自己的心理认识和行为方式,其思想观念逐步向适应新体制转变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改革进行到需要个人做出某种利益的牺牲时,员工都能理解和支持,总体上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根据上海、山东、沈阳等省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调查,对改革政策表示拥护支持的人员占绝大多数,坚信改革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振兴之路,认为改革一定能取得成功的人数达70%以上。①张建华于2000年在南京、镇江、常州、宿迁等地的调研结果显示,有64.19%的员工赞成国有企业改革,有68.3%的员工对国有企业改革前景“很有信心”和“较有信心”。②员工支持改革的态度使他们更愿意在改革过程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更愿意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扬主人翁精神,从而进一步推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据山东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调查,70%左右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国有企业中领导和工人都是企业的主人,80%以上的职工把自己致富的出路放在企业,认为自己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的职工达到60%,80%的职工对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非常关心,认为员工应积极献计献策。③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