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行政管理概要》:
第四节 决策的执行和信息反馈
君主的决策作出之后,必须立即传达和执行。夏代有一种叫做遒人的官,就是摇着木铎宣布君主政令的。军事命令的执行最为严格。夏后启决策讨伐有扈氏,出征誓师时宣布:“用命(听命),赏于祖;不用命,僇(通‘戮’)于社,予则帑(通‘孥’)僇女。”但君主的行政命令对所属各部落的约束力,程度比较轻,有的部落“叛服无常”。西周天子的政令主要属于礼仪和军事两个方面,而且执行的范围主要限于王畿和同姓及亲属诸侯国。天子的话,句句都得执行。成王跟他的弟弟叔虞开玩笑,拿一片桐叶当作珪送给叔虞,说:“以此封若(你)。”太史尹佚听到此话要成王选择吉日封叔虞。成王说:“吾与之戏耳。”尹佚说:“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于是封叔虞于唐。诸侯、大夫在其封地内拥有较大的决策权。
从春秋初年开始,逐渐形成君主集权制的管理体制。公卿制被宰相制所代替,分封制被郡县制所代替。君主的权力越来越强化。齐桓公时,君主命令一经发出,传达执行迟缓的、抵制的、走样的,都“罪死不赦”。
秦统一中国后,皇帝的命令称为“制”、“诏”、“赦”、“圣旨”等。除极少数开明君主外,在通常情况下,不准议论,不准批评,甚至表情上有一点保留都是不许可的,都构成极大的犯罪。李斯建议秦始皇焚烧书籍的主要理由,就是以维护皇帝命令的绝对权威为出发点的。他说:“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人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坑儒之举则是由两个术士议论、批评皇帝引起的。为确保皇帝的神圣地位,秦朝制定了“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诽谤者族”等严酷的法律。
秦以后,由首都到全国各地,都修了驿道。有专供驿使骑的马。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皇帝的命令以最快的速度传达到全国各地,一直到达偏僻的农村和边远地区。除少数藩镇割据的情况外,皇帝的命令是行之有效的。
中国古代政治事务的决策,君主是制定者,各级官吏是执行者,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承受者。决策是否正确,主要不是看执行程度如何,而是主要看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如何。如果君主的决策能够被广大人民所接受、拥护,并产生促进经济、文化发展的效果,那么这样的决策基本上就应该给予肯定;如果君主的决策使得广大人民群众无法承受,并起而反抗,直到推翻决策者的政权,那么这样的决策就应该被否定。中国古代的君主都打着君权神授的旗号。君主的一切决策,都罩上一层神圣的灵光,被看做是不容怀疑、绝对正确的,因此修正、改变、否定都是极为困难的。在同一个王朝,根据信息反馈作出追踪决策是极为罕见的。
夏、商两代,由于根深蒂固的神权观念,人民群众处于奴隶的地位,不被当做人看待,因此君主是根本不考虑民意的。商朝在短时间内迅速瓦解,使西周统治者开始认识到民意对政治统治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把人看成人。在贵族和“国人”当中,由于传统的原始民主制的影响,君主对来自贵族乃至庶民的反映、呼声,还是比较重视的。由于以上两个因素,西周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视信息反馈的王朝。搜集民间歌谣以观民风,是重视信息反馈最重要的措施,《诗经》就是这项措施的产物。《礼记·王制》说:“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汉书·食货志上》追述周制说:“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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