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对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
第一,文化引领国家治理的价值观念。文化价值是国家治理最可依靠的力量和资源,它标志着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运行状态,是人们意识、理念和思想的表达,它反映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性格,并支配人们的行动。文化价值观念的改进和塑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宏观引领而言,是满足国家自身的需求,主要围绕着提升国家品质和国家治理的需要而展开;微观改变而论,主要通过改造人们世界观起作用,满足人的社会精神生活需求,围绕着人与社会的发展对文化需求而展开。它以渗透的方式,融人人们的内心世界和实践活动,具有强大的穿透力、征服力和吞噬力,时时刻刻释放着能量,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文化场”环境下并受它哺育,它对于人性重塑、情操陶冶和意志磨砺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国家治理最终依赖于公民的文化认同,一个国家必须有相当雄厚的文化基础,文化资源的多少与文化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的高低。因此,一要努力提高文化生产力和创造力,以提升文化水平及其核心价值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二要不断通过意识形态机制、文化教育和广泛传播,深化对民众的精神和心灵塑造,加强民众对国家的认同。这两个方面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文化生产力和创造力,国家认同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国家认同,文化生产力和创造力就只能成为空谈,文化的真正意义就无从实现。
第二,文化为国家治理提供制度原则和规范。制度是文化的产物,任何制度都是人类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创造出来的,制度是维系国家治理的重要条件,也是决定国家成长的关键。托克维尔曾经讲过,文化可以决定某种制度的存亡。当一种旧的制度无法运转时,蕴藏在新制度中的文化基因,一为批判、否定和超越旧制度提供锐利的思想武器;二是以一种新的价值理念给人们以理想和信念的坚强支撑。
文化作为形成人们组织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原则,无论是社会动员和整合,还是制度运行和效能,都离不开文化的重要作用,它能够充当社会常态的调控器,它能够凝聚、润滑和整合社会这台大机器,将公平、正义等文化因子潜移默化植入国家治理的方略之中。文化有助于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创造良好的公共权力生态环境。因此,要高度重视文化在公共权力生态环境方面所具有的功能,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精髓,重建中华民族的文化机理,消除几千年来的集权统治形成了一系列政治文化的严重后果,消解和消除权力崇拜与权力神圣的观念和误区,把国家治理融于文化重塑之中,是国家实现有效治理的战略选择。
第三,文化是国家治理重要的战略力量。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是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内表现为对国家内部的整合力,对外表现为国家之间的竞争力,它的塑造能力直接决定着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势力和地位。同时,文化这两方面的作用能够相互促进:一方面如果在国内所拥有的合法性基础和相应整合力很强,则在国际上战略优势则越大;另一方面通过文化优势来巩固和提升国家在国际空间中的地位,反过来能够提高国家在文化层面上的影响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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