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利益问题
柳宗元关于利益问题的论述也与孟子的相关思想产生关联。柳宗元言“利”,能结合时代的经济发展,出于孟子而又超越孟子,提出自己独到的观点。如他的《吏商》就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他的利益观。在这篇文章中,柳宗元设置了两种吏商进行对比。一种是“污吏之商”牟利的行为:“污吏以货商资同恶,与之为曹,大率多减耗,役佣工,费舟车,射时有得失,取货有苦良。盗贼水火杀夺焚溺之为患,幸而得利,不能什一二,身败禄夺,大者死,次贬废.小者恶,终不遂。”①他认为,污吏经商,倚仗其政治官势,欺诈百姓,垄断市场生意,即使获利,也不能维持长久,最终必然“身败禄夺”。另一种是“廉吏之商”的做法:“廉吏以行商,不役佣工,不费舟车,无资同恶减耗,时无得失,货无良苦,盗贼不得杀夺,水火不得焚溺,利愈多,名愈尊,身富而家强,子孙葆光。”②因此,他的观点就是“污吏之为商,不若廉吏之商,其为利也博”③。
柳宗元的《吏商》,实际是借商人获利来议论吏政。因为“廉吏…‘修严洁白以理政,由小吏得为县,由小县得大县,由大县得刺小州,其利月益各倍。其行不改,又由小州得大州,其利月益三之一。其行又不改,又由大州得廉一道,其利月益之三倍,不胜富矣。苟其行又不改,则其为得也,夫可量哉?虽赭山以为章,涸海以为盐,未有利大能若是者”④。一个廉洁勤政之吏,从小县升到大县,从大县到小州,他的获利就会成倍增加,再从小州升到大州.从大州到道,获利就是三倍,如果他能始终如一保持廉洁品行,那么他所得到的就是无限的大利。柳宗元从利益的角度对为官之人提出廉洁清正的忠告,或者说他为了倡导官吏廉政,用利益作为诱导。为了申明自己的观点,柳宗元引孟子的观点进行辩论:
或日:“君子谋道不谋富,子见孟子之对宋轻乎,何以利为也。”柳子日:君子有二道,诚而明者,不可教以利;明而诚者,利进而害退焉。吾为是言,为利而为之者设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吾哀夫没于利者,以乱人而自败也,姑设是,庶由利之小大登进其志,幸而不挠乎下,以成其政,交得其大利。吾言不得已尔,何暇从容若孟子乎?孟子好道而无情,其功缓以疏,未若孔子之急民也。①
柳宗元此文中所论及的“孟子之对宋烃乎,何以利为也”,出自《孟子·告子下》中孟子和宋烃的一段对话,其中谈论的核心就是关于“利”和“仁义”的问题:
宋轻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日:“先生将何之?”日:“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日:“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曰:“我将言其不利也。”日:“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②
孟子反对宋柽在秦楚两国将要开战时用“利”去游说秦王和楚王,认为这样就会导致做大臣的怀着利益之心事其君,做儿子的怀着利益之心事其父,做弟弟的怀着利益之心事其兄,最终君臣、父子、兄弟都抛弃仁义,“怀利以相接”,以至于亡国。所以他劝说宋烃用“仁义”去游说秦、楚,而“何必日利”。
《孟子》一书论及义利之辨的内容,还见于《梁惠王上》,在此文一开篇,孟子就对关心“利吾国”的梁惠王说:“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接着他论述了仁义可使上下有序,但是利益却使人因不满足而争夺的道理:“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③由于孟子多次明确地表示“何必日利”,就引起后代对孟子的误解,“以为他只讲仁义而不讲利益,把‘利’与‘义’绝对地对立起来了”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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