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也是事物和人的一种价值。人们说“樱花很美”,实际上是肯定樱花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美学家提出的美产生的根源问题,确切些说也就是对象的审美价值产生的根源问题。
在国外,“价值”和“价值论”并不是两个陌生的术语。在西方,价值的观点是比较流行的。1926年,美国新实在论哲学家培里的《价值通论》出版了,被西方认为给价值论(或价值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美国新实在论哲学家和美学家桑塔亚那写到:“美是一种积极的、固有的、客观的价值。”(1)在苏联,卡岗在1963年出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讲义》中,明确提出应当把美看成是一种价值范畴。斯特罗维奇在1972年出版的《审美价值的本质》中写到:“人的审美关系历来是价值关系,没有价值说的态度,要认识它原则上是不可能的。审美关系的客体本身具有价值性。”(2)斯特罗维奇坚持用价值的观点逐步建造自己的美学体系。(可惜他的著作一直没有译成中文。)①
价值或价值论,并不是某一个哲学学派的“专利品”。新康德主义者洛采,可用新康德主义的观点去阐明价值和建立价值论的体系。实用主义者杜威,也可以用实用主义的观点去分析价值和确立自己的价值观。我们当然可以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探索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本性,去追溯价值和审美价值形成的根源。这份提纲的任务就是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指南,去开辟寻找审美价值产生根源的新途径。
其次,对根源问题做一点说明。
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一生写了很多美学著作,《美的根源及其性质的哲学研究》是他的美学名著之一,从书名和书的内容来看,狄德罗是把“美的根源”和“美的性质”这两个美学理论的中心问题区别开来。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美学界以及苏联的美学界,经常把美的“根源”和“性质”合并在一起,称之为“美的本质”。我认为“根源”和“性质”是虽有密切关系但不尽相同的两个问题,二者可分可合,有时候还是把美的本质问题一分为二为好。在美学理论的错综复杂的网络中,这两个问题居于核心的地位。要解决美学理论中其他问题,必须追本溯源,从解决这两个问题人手。就这两个问题来看,如果要明确回答“美的性质是什么”,不可避免地要先给“美来自何处”找到相应的答案。或者说,如果要阐明审美价值的本性是什么,则必须先阐明审美价值来自何处。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美像琴声一样,是来自客观方面,来自主观方面,还是来自其他地方?苏东坡没有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其实,这也是历代美学家聚讼纷纭,莫衷一是的难题。
美或审美价值的根源在哪里?前人已经作过不少探索,开辟了许多道路。今人有必要去鉴别一下,哪些道路还可以走下去,哪些道路挂着“此路不通”的牌子,避免重蹈覆辙,走人死胡同。
西方历代的哲学家、美学家和艺术家大致通过以下几条主要途径去寻找美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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