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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成己成物:改造自然界的道德合理性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2647917
  • 作      者:
    曹孟勤著
  • 出 版 社 :
    上海三联书店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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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曹孟勤(1957-),河北保定人,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生态哲学。现任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主任,南京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所长,南京师范大学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带点人,中国环境哲学学会副理事长。2001年考入清华大学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师从中国伦理学学会会长万俊人教授。2004年毕业后,作为高层次优秀人才被引进到南京师范大学。主要代表作《生态社会的来临》,《人向自然的生成》,《论生态自由》,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伦理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道德与文明》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多篇被转载。主持并完成国家课题、教育部课题和江苏省课题,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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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成己成物:改造自然界的道德合理性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改造自然界与道德无涉、改造自然界与道德有涉、改造自然界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活动的超越性、道德普遍主义、道德相对主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性、共同而有区别的道德责任、改造自然界的目的设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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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当今著名的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家罗尔斯顿嘲笑了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认为他仍然是一个残留的利己主义者,根本没有达到道德的最高境界。“我们可以说(尽管这会引起争论),根据其伦理学目标来看,康德仍是一个残留的利己主义者;他虽然对伦理主体谆谆教诲道:他们应成为人本主义的利他主义者,但他本人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那种真正的利他主义者。他认为,只有‘自我’(个人)才与道德有关;他还没有足够的道德想象力从道德上关心真正的‘他者’(非人类存在物)——树木、物种、生态系统。他只是一个人本主义意义上的利他主义者,还不是一个环境主义意义上的利他主义者。”①罗尔斯顿指认,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一个真正具有意义的区别是,动物和植物只关心和维护自己的生命、后代及其同类,而人却能以更为宽广的胸怀关注和维护所有的生命和非人类存在物。动物和植物不具有“自我”,他们至多只具有“自身”。植物和动物并不具有真正的利他主义精神;即使是那些学会了以互利的方式彼此合作的有一定智慧的动物也不具有。这并不是在责难动物和植物,因为它们不是、也不可能是.道德代理者;但这确实道出了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这个区别对于理解人类的道德潜能极为重要。人类能够培养出真正的利他主义精神;当他们认可了他人的某些权利——不管这种权利与他们的自我利益是否一致——时,这种利他主义精神就开始出现了,但是,只有当人类也认可他者——动物、植物、物种、生态系统、大地——的权益时,这种利他主义精神才能得到完成。在这个意义上,环境伦理学是最具有利他主义精神的伦理学。它真正地热爱他者。它把残存的私我提升为栖息地中的利他主义者。这种终极的利他主义是或应该是人类的特征。在这个意义上,最后产生的人类这个物种是最伟大的物种。①罗尔斯顿向我们表明,人类只有从道德上尊重所有自然存在物,并把道德主义的利他精神贯彻到自然界,人才能真正成为人之为人的存在。从道德上尊重所有自然存在物,也就是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有道德地对待自然存在物。要做到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过程中有道德地对待所有自然存在物,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本身必须是道德的活动,这样才能保证进入实践活动中的人,能够遵守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道德性。
  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不仅表现着人的存在,也创造着人的存在和人本身的本质。既然人的存在是道德性存在,道德是人存在的本质,那么,作为创造人的道德存在的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本身必然蕴含着道德性,是一种应当合乎道德的活动,否则,就不能将人创造成为道德的存在。人的存在可以分为人种的存在和人格的存在。所谓人种的存在是指人作为生物界中的一个物种、一个成员而存在,这种存在本质上与动物存在无异。所谓人格存在是指人的有尊严和有价值的存在,也就是人的道德存在。人格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即使一个人在战争中成为俘虏,甚至在日常生活中成为罪犯,其人格也是不能侮辱的。人格使人真正地与动物区别开来,动物不拥有人格,也不属于人格的存在。人们常说劳动创造了人,即人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从这一意义上讲,劳动创造了人是指创造了拥有人格的人,拥有道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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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生态伦理的实践转向

第一章 改造自然界的应然性
一、改造自然界与道德无涉
二、改造自然界与道德有涉
三、改造自然界是人的存在方式
四、实践活动的超越性

第二章 改造自然界的道德性质
一、道德普遍主义
二、道德相对主义
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性
四、共同而有区别的道德责任

第三章 改造自然界的目的合理性
一、改造自然界的目的设定
二、满足人的物质需要
三、实现人之为人的存在
四、劳动异化与劳动解放

第四章 改造自然界的手段合理性
一、改造自然界的手段选择
二、认识自然界的合理性
三、技术应用的合理性
四、生产方式的合理性

第五章 改造自然界的结果合理性
一、实现人的生态自由
二、再生产整个自然界
三、建构人与自然和谐的正义秩序

结束语 论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社会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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