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1845年,马克思二十六七岁,正是思维活跃、锐气逼人的青春之年。在这样的年龄,他写作了令后来人们争论不休的两部著作。一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一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前者提出了人类创造的“两个尺度”和让美学界十分珍视的“美的规律”等概念,后者提出了“人是感性的活动”是“实践”,提出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之说。这些当时尚未成熟但充满着睿智的思想和概念,一直奇妙地在中国哲学界、美学界、思想界发生重要影响。平心而论,对于这些概念,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清晰的,有逻辑说服力的阐释,许多人只是凭着对革命导师的崇拜和信仰使用这些概念,从来不怀疑这些概念的正确性。这些思想和概念并没有使美学的诸多重要问题变得清晰而坚实,反而使之更加扑朔迷离。较长一段时间来,由于美学界对美本质问题的悬置,与此相关的这些问题几乎已被学界冷藏起来,不再争议,再回头辨析马克思的这些概念和思想似乎意义不大。但我觉得重新思考它们的真正含义对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它们已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我们应当坚守。如果它们属于前马克思主义思想,我们则应向马克思学习,从它们出发,毫不犹豫地向前进。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