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起来看,性作为“立生之本”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将性视为事物“所以然”之理,这类似于希腊哲学中本体论;一是将性视为事物的本根或材质,本根是事物原初的根基,而材质则是事物的载体,这有类似希腊哲学中本原论(或宇宙论)的思想。这些思想,可惜没有得到系统的发挥,而是走向了对理气关系的讨论上了。
二、生之原因
所谓生之原因,是说其所以生的原因。在追问终极问题的意义上,哲学就是对事物原因的考察,而不是研究事物的结果和走向结果的方式。亚里士多德曾经谈到,一个存在者之所以存在有着四种原因,即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他认为他之前的哲学家都分别讨论了前三种原因,如自然哲学家认为世界的本原始水、气或者其他元素等,都是从质料因方面说明事物所以存在的原因;而柏拉图的理念学说则是从形式方面说明事物存在的原因;其他哲学家谈到对立者是本原或者爱恨等因素促使万物生灭,则是从动力因方面说明事物存在的原因;亚里士多德认为目的因是自己的独创。而中国哲学中探讨事物存在的原因,虽然也从质料方面谈到气,从形式方面谈到理(这一点到宋代才明确说明),从动力方面归之于气自身的运动,但早期的思想从根本上将事物的存在都归之于天道或天命。
生之原因,有命定方面的,有禀受方面的,二者都是生之谓性的前提。命定指事物之所以能生的总原因,禀受指事物能生的载体这方面的原因。前者强调有神秘的天赋予事物生成的命,后者强调事物承受什么而生成。汉代哲学强调宇宙论,多讨论事物之所以生成的原因和来源,他们将生之原因归之于命定和禀受上。命定与禀受在汉魏看来是一致的,命就是人所禀受的。如郑玄说:“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孝经》说日:‘性者生之质。命,人所禀受度也。”(《礼记注疏》)这里面事物所以生的原因来自神秘的天命,而事物所禀受而生的东西也叫命。宋明以来,命定与禀受二者的意义逐渐分开,命定强调必然之理,禀受强调或然之气。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命定谈的是形式因,禀受谈的是质料因,这二者在中国思想中本来一致,直到宋明理学才慢慢区分开来。如伊川先生区别了禀受和天命二者,“天命”指性之理,“禀受”指所受生的气质,比如有学生问:“生之谓性与天命之谓性,同乎?”他答日:“性字不可一概论。生之谓性,止训所禀受也。天命之谓性,此言性之理也。今人言天性柔缓,天性刚急俗,言天成皆生来如此,此训所禀受也。”①
但是多数思想家一致认可,禀受与命定都来自天道,《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事实上表达了各家对生之原因来源于天的总看法。对于“天命之谓性”,郑玄、孔颖达和程颢的解释一致,郑玄:“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②孔颖达:“天命之谓性者,天而生有贤愚、吉凶,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故云天命。”③明道日:“言天之自然者谓之天道,言天之赋予万物者谓之天命。”④这些观点都是以人之所生者来自天,天之所付者谓之命。这样就可以自上而下列出一个系列:天道——天命——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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