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头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在表的滴答声中,在上下课的铃声中,在雨和雪轮番交替地敲打窗子声中,我长大起来,事也懂得多了。桌上那几个字却不那么神气了。反而怕被人瞧见,似乎成了一种不光彩甚至是耻辱的污迹,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我上了中学,毕业了,参加了工作。我的许多事,写信、写文章、画画、吃东西,做些什么零七八碎的事都在这桌上,它一直伴随着我。
但在我长大起来的身躯前,它渐渐显得矮小,不合用了;而且用久了,愈来愈破旧,在后来买进来的新家具中间,显得寒伧和过时。它似乎老了,早完成了使命,在人世间物换星移的常规里等待着接受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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