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彰先生在这里提出的为儿童写诗的3点基本原则,和我在《林焕彰儿童诗选》前言里介绍的他说过的“成人为儿童写诗,必须要有3个观念,那就是:儿童观,教育观和艺术观”。是完全一致的。<br> 作为一位热爱孩子、关心未来一代成长的严肃诗人,焕彰先生在由主要从事现代新诗创作转向把主要精力投入儿童文学事业的近20年中,他在儿童诗创作方面孜孜不倦地探索着,认真地实践着他的理论和艺术主张。<br> 前几年,大陆儿童文学界曾刮起一阵轻视、鄙视乃至否定儿童文学教育功能的“风”。儿童诗也被认为不必要有什么教育性,强调审美便是一切。这种看法当然是十分偏颇的。所以,当我看到焕彰先生如下一段话时,就感到特别亲切,颇有知音之感。他说:“很多人不敢谈文学、艺术的‘教育’功能,认为文学、艺术和‘教育’扯在一起,就降低了文学、艺术的价值。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任何文学、艺术,都有它的教育功能,因此,我们也不必讳言儿童诗也有它的教育功能。不过,儿童诗的教育功能,不应该是说教式的教条,而是它的内容蕴含确具启发性的意义,让读者读后有所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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