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仪态,黄老并称,是一种“黄老学”概念,并以“黄学”为主。唐兰在《(黄帝四经)初探》写道:“前四篇共一百七十四行,计:《经法》七十七行,《十大经》六十五行,《称》二十五行,《道原》七行。每行字数由六十余字至七十余字不等。保存得比较完整,有缺字;没有缺行。我个人认为:这四篇就是《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黄帝四经》,是黄老合卷的一部分”。唐兰将《经法》《十大经》《称》和《道原》认定为就是《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黄帝四经》,是战国黄老学派的基本著作。问题在于,《汉书·艺文志》中,《黄帝四经》被归于道家著述;通过对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的整理研究,唐兰将之归于战国法家著述,是借黄帝之名的“刑法”著述。这是相当敏锐的卓见!因之归于“黄学”,王葆弦称之为“稷下黄学”。这也是余明光《黄帝四经今注今译》的观点。有评论指出:“此书详细论述了《老子》和《黄帝四经》两书主要思想的异同,以及《黄帝四经》对战国秦汉之际的学术、政治的影响。从而揭开了中国思想史上曾兴盛一时的所谓‘黄老’思想之谜:原来历史上所谓的‘黄老’思想,实际上指的就是《黄帝四经》所代表的‘黄学’思想,而非《老子》所代表的老子之学”。
第二仪态,黄老并称是“黄老学”概念,但以“道学”为主。该“学派”强调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主要不是“黄学”,更不是《汉书·艺文志》中的《黄帝四经》(裘锡圭),而是道家著述,是战国黄老道家的重要著述(李学勤)。李学勤在《帛书“道原”研究》写道:“帛书《道原》所讲的道,显然与《老子》一脉相承,简直可说是对《老子》道论的引申注释”(李学勤《古文献丛论》第163页,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该文最后,以“儒分为八,墨分为三”作参照,作者指出:“战国时期的道家即有不一样的趋向,所谓黄老和庄列久已分途。他们都本于老子,彼此也有影响,但不能说是一个流派。这种情形,与儒分为八,墨分为三,是相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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