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陈嘉映尚未就道德一伦理问题做过系统阐释,但是基于论理活动的内在要求,以上对于“广义上的论证”尤其是“说理一论证”所做的辨析,足以传达出他在道德一伦理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事实上,就散见在各类专著和文章的论述而言,陈嘉映对于当代伦理学的核心论题——比如道德事实是否存在,“是”与“应当”的断裂,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争,历史维度对于道德哲学的影响等等——均有非常独到而深入的论点,且与当代主流的英美道德哲学形成鲜明的反差。而万法归宗,上述论题的展开都可追溯到他对道德“说理一论证”的剖析上。
在说理一论证内部,陈嘉映特别区分“强势理性主义的论证理论”与“申辩式说理”,前者旨在“从智性上使对方臣服”,因为它们把科学领域中的论证设为论证的标准,过于信赖事实与逻辑的力量。但是恰如陈嘉映所指出的,在道德一政治问题上,我们实难通过单纯的说理一论证去改变他人的深厚看法,因为“说理并不是演算的一种残缺样式,仿佛说理一旦完善,所有的分歧都会消失”。相比之下,“申辩式说理”不主动出击,更不力求改变对方的立场,它是消极防御型的,“为自己提供一种解释,为自己的理解,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提供辩护”。《说理》中有一句话很好地概括了陈嘉映的基本论点:“科学旨在求得唯一真理,科学中的论证是积极论证。离开科学论证越远,越接近人生问题,申辩性越突出。人生没有唯一真理这回事。”
由此,道德说理就不是“线性推论”,它不是从一些不言自明的前提出发,藉由长程葆真的逻辑换算和推理,最终推论出确定无疑的知识。恰恰相反,道德说理是一种“多方面的印证”,它依托于歧义丛生但意蕴丰厚的自然语言,盘桓在我们的日常理解和周边环境,其目的不是为了“强迫我们即使不理解也必须接受之,而就是要让我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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