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文人集团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没有明确的组织纲领,但是集团成员之间由于交游甚密,酬唱较多,在经常的文艺交流活动中聚集成一个文艺群体。他们相互影响、交流感应,从而表现出了某些趋同的创作倾向,这成为元祐文人集团存在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正如罗宗强先生所言:“文学批评不仅反映在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著作里,还大量反映在文学创作中。作家对于文学的思考,例如,他对于文学的社会功能和它的艺术特质的认识,他的审美理想,他对文学遗产的态度和取舍,他对艺术技巧的追求,对艺术形式的探索,都可以在他的创作里反映出来。某种重要的文学思想的代表人物,有时可能并不是文学批评家或文学理论家,有时甚至很少或竟至没有理论上的表述,他的文学思想仅仅在他的创作里反映出来。一个文学流派的文学思想,就常常反映在他们共同的创作倾向里,而一个时代的文学思潮的发展与演变,大量的是在创作中反映出来的。”①
元祐文人在创作实践中体现出的共同的创作倾向或文学思想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淡化文艺的政治讽谏功能,更强调其适情、适性、适意的审美功能。
淡化文艺的政治讽谏功能,并不是说他们不再关心现实政治,而是变换了关心的方式。他们在奏议章疏中发表自己对时政的看法,在诗、词、文、书、画等抒情性文艺作品中自娱自乐,强调其适情、适性、适意的精神感化作用。黄庭坚《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说:“诗者,人之情性也,非强谏争于庭,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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