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陵随笔
四 作为评词标准之境界说
在前一则“随笔”中,我们曾经从西方之现象学,谈到了佛典中的境界说。以为现象学研究的重点既是意识主体向现象客体投射时之相互关系,以及其所构成之世界,而佛典中所谓境界,也是指当六根与六尘接触时在六识中所感知之世界,如此则在其同指人类意识经验中之世界的一点上,自然大有相似之处。至于诗歌之创作之重视心物交感之作用,自然也是由于这种作用既是人类在意识活动中之基本共相,因此乃成为了创作活动之兴发感动之基本源泉的缘故。如此说来,则王国维在《人问词话》中所提出的“境界”之说,就其重视真切之感受一点而言,自然也与西方现象学及佛典之境界说在基本上颇有相似之处,不过王国维所提出的“境界”乃是特别作为评词的一项标准而言的,是则其义界之所指,当然也就与西方现象学及佛典境界说之泛指感知之共相的含义更有许多不同之处。何况王氏提出“境界”说之时,西方现象学之说既还未曾在学术界传播流行,而“境界”一词则又早为中国传统批评中所习知惯用的一个批评术语,也难以指其必出于佛家之经典。可是王氏之以“境界”为评词之标准,则又与一般习知惯用之含义也有所不同。然则王氏所提出的作为评词之标准的“境界”一词,其义界之究竟何指,这当然是极为值得我们探讨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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