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诗歌理念
3.纯诗或纯诗美
追求纯诗,几乎是诗人的本能,即便根本否定纯诗的,也在不自觉地追求纯诗。诗的质体是诗美,所谓纯诗也就是纯粹是诗美的诗。不过,这里所说的纯诗美或纯诗,对通常所说的纯诗概念有所校正。
纯诗概念的提出者,有人说是法国保尔·瓦雷里,有人说是美国爱伦·坡,也有人追溯到英国锡德尼,或者祖述德国康德。的确,爱伦·坡说过:“文字的诗可以简单界说为美的有韵律的创造。它的唯一裁判者是趣味。”而“趣味使我们知道美”。显然已包涵了诗须创造纯诗美的观点。第一个使用“纯诗”一词的确为保
尔·瓦雷里,是他在1920年为柳西恩·法布尔的诗集《认识女神》所写的前言中提出来的,尔后又在《纯诗》等一系列讲演中作了阐述。、他说:“我所说的纯,是物理学家所说的纯水的纯。”他要求“能创造一部没有任何非诗歌杂质的纯粹的诗作”。“在这种作品中,任何散文的东西都不再与之沾边,音乐的延续性,永无定止意义间的关系永远保持着和谐,彼此间思想的转换与交流似乎比思想本身更为重要,线条艺术便包含了主题的现实。”同时,他又认为:“这是一个难以企及的目标,诗,永远是企图向着这一纯理想状态接近的努力。”“纯诗只是处在无限中的一种极限,是语言美的强力的一种理想……但它却是向着纯粹作品迈进的一个重要方向。了解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所有的诗都趋向成为某种绝对的诗。”可见,瓦雷里的纯诗理论大体包涵:一,纯诗是完全排除非诗成分的作品,“任何散文的东西都不再与之沾边”。二,纯诗是“音乐化”了的“与梦境很相似”的“诗的世界”。三,诗是依赖语言而呈现的。“在创造一个诗意的世界的诸多方式中,在将其再创造、丰富的方式中最古老的、可能也是最受尊崇,但也是最复杂、最难以利用的方式便是语言。”而“语言的实际和实践部分、逻辑习惯与逻辑形式,语汇间的混杂与非理性……的冲突,使得这种绝对的诗的创造成为不可能的事情”。“所谓诗,实际上是用摆脱了词语的物质属性的纯诗片断而构成的。”四,纯诗观念对于诗美的创造和再创造都具有很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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