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三公是否已经形成周代那样完备的制度,或者只是商王设立的三个平行的官职,还需进一步研究。从商王设立三公的初衷来看,三公制是王权与相权斗争的结果,三公制的建立标志着相权的分裂和削弱,所以三公虽然是众臣之首,但实际的权力却不明确。同时,由于是商王对抗相权的结果而不是制度本身建设的结果,所以一开始不是正式的常设职官,而是商王根据权力制衡的需要进行调整而设置的。即使三公制较正规的周代,也不是三公同时必有的,《尚书·周官》:“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礼记·文王世子》所载“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唯其人”的职位状况较为可信。从商代的相或三公的担任者的身份看,商代的行政主官并不都是商王的宗亲,而大多是其他方国的人员,伊尹为有莘氏小臣,仲虺居薛,都属于东夷部族,鬼侯、鄂侯、文王也都是归服方国的首领。可见,行政主官名义上是国家的政务主管,但更多是商人笼络其他部族的策略。商初的行政主官的确掌握一定权力,但其地位越来越低,到帝辛时期,三公其实已经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位置,不仅没有实权,甚至不能摆脱被残杀的命运。《史记·殷本纪》:“(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羡里。”可见商代末期,三公是没有实际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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