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办学模式
1.办学模式的含义
办学模式是目前实践中运用较多的名词,大多是从革新的角度,从过程性、结果性、显现性上来表达与描述的,而理论上尚没有规范的定义。有人认为,办学模式是“兴办和经营、管理学校体制机制的特定样式,办学模式是由办学资源的特殊属性及其特殊的组织结构形式所决定的”。
我们把模式理解为样式或范式,它是使系统中各要素最优化配置的设计思路和框架。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把办学模式看成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对教育活动具有规范化意义的、能使教育活动中各要素的配置呈现最优化的一种结构体系或程式。在实际应用中,办学模式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上,可以把办学模式理解为一个国家或地区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而建立起来的组织体系、领导体系、管理格局、教育结构形式等;狭义上,办学模式是指一所学校为适应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才需要而建立的一种人才培养的格式规范。我们这里讲的办学模式主要是狭义的。
2.办学模式的形成
办学模式的形成和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学校经验的模式化总结;二是在办学理念的指导下设计实验某种模式,然后进行归纳总结。总的来说,办学模式的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功能决定。
自1088年意大利的波罗尼亚大学设置法学学科(随后有医学、神学)而首开人类高等教育的先河开始,在长达700多年的时间里,大学的功能都是单一的,它只培养职场人士,后世将此功能称为“人才培养”。1810年诞生于德国的洪堡大学第一次将科学研究与教书育人并列,使大学具有了第二大功能。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威斯康星大学最早将服务社会作为大学的新功能,把判断教授的标准与其服务社会的能力结合起来,使大学从社会边缘进入到了社会中心,大学因而获得了“既是社会进步的引领者又是社会发展的助推器”的双重角色。服务社会,从而成为大学的第三大功能。“三大功能”的判断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对高等教育功能与作用的经典表述。
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大学的四大功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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