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耘通,1982年11月生。河北沧州人。法学博士(师从陈德敏教授),经济法学博士后(师从岳彩申教授),执业律师、执业注册会计师,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资源制度、财税管理、教育行政。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等省部级研究项目3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1项,重庆市博士后日常资助项目1项,校级研究项目2项,省级环保机关横向委托项目1项,主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研究项目10多项。先后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内蒙古社会科学》、《学术论坛》、《资源科学》等CSSCI、中文核心及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曾获中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全国银奖、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优秀奖、日本笹川优秀青年教育基金奖、重庆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黄尚廉院士青年创新奖等奖励。2012年被重庆市渝北区、万州区人民法院聘任为环保专家咨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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