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辉(1925.11.07-1996.1.17),著名宪法学家、政治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何华辉教授是湖南益阳人,1946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一中学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北大学习期间,曾积极参加党的外围组织,学习成绩优秀。1951年毕业后被选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主攻宪法学专业。1953年毕业后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在1957年的政治运动中,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不得不中止教学和科研生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重又于1979年回到法学教育岗位,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几十年的教学和科研生涯中,何华辉教授曾先后给本科生、研究生开设过“国家法”、“宪法学”、“外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西方政治思想史”等课程;曾独著、主编或与人合作著有《比较宪法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分权学说》、《宪法与民主制度》、《也谈人权问题》、《实行法制就要摈弃人治》、《论宪法监督》、《浅论三权分立》、《建立新的比较宪法学刍议》、《中国宪法之特色》等著作。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