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何理顺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按照“居站分设”的理念,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是合作伙伴关系,二者共同完成社区事务。而笔者在实地调研中却发现,这两个组织之间常出现遇事相互推诿的现象,这种情况在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设的社区尤为突出。在“居站分设”体制改革之初,对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有划分,但彼时的制度安排更多是强调二者的职能“分离”,对如何协作却没有明确的规章可循。实践证明,在社区层面存在一些无法清晰归属是行政事务还是社区事务的事项,另外,在实际的社区工作中无论是行政事务还是社区事务最终都会借助人情化的私人方式来完成。这样一来,二者的工作就有交叉重叠的部分。目前的现实是,需要协作的事项落实得如何要依赖工作站站长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之间私人关系的好坏,并没有相应的机制来协调或者加以明确。因此,如何更好地解决二者之间的协作是下一步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如何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机制。从体制设计上看,“居站分设”解决了居委会行政化问题,但由于社区内需要落实的行政事务并未随着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而减少,且有些行政事务的落实仍需要居委会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居站分设”后的居委会并不轻松。笔者认为,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机制可以有效为社区减压,激发活力,并能防止社区重新行政化。2013年初,深圳宝安区发文提出探索建立社区工作站行政事务准入制度,意在理顺政社关系,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但截至目前,实践层面和学术界都缺乏对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的关注。今后,如何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机制、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来理顺基层社区管理体制也是重要的问题之一。
第三,如何使居委会功能再生。从单位制到街居制再到社区制的社会转型使居委会角色和地位经历了“由边缘到中心,再由中心到逐步边缘化”的过程。当前居委会在基层的角色复杂而尴尬,面临多重两难困境:制度与现实、自治与行政、利益表达与基层维稳之间的矛盾与张力使居委会陷入发展危机。居委会功能衰落与角色失调成为社区体制建设的瓶颈,因此居委会如何发展下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居委会去行政化之后,之前所附带的行政资源也随之转移,导致居委会行政触角被切断、社会末梢又无力延伸的局面。在深圳,有些社区居委会如鱼得水,较好发挥了居民自治功能,但多数社区居委会平凡无奇甚至不为居民所知。因此,居委会的功能再生是一个仍未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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