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德国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也有严格的规定,文化理论课教师必须大学毕业,且接受过一定的专业教育与师范训练,掌握教育理论;实践教学教师必须是掌握教育理论的技术专家。所有教师必须通过规定的资格考试。<br> 高等专科学校对任职教师的要求比较严格。除了要求教师应具备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外,还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五年的职业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年在企业的专业工作经历。此外。学校还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工作,及时了解和更新技术和实践方面的知识和经验。<br> 职业学院的教师由部分专职教师和许多兼职人员组成,兼职人员多为高等专科学校或普通大学的教师和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教师结构包括专业教师、实训教员等。实训教师为有经验、又掌握职业教学理论的一线技术人员。这不仅保证了师资质量,也保证了课程评价的质量。<br> 笔者认为,德国在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上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契约和制度的形式保证了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企业的紧密联系,这种制度安排与设计很值得我国借鉴,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政府层面的相关教育制度保证,因此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没有相应的法理依据,大多出于自发的松散联系,不能从制度上得到根本保证。而学习领域的课程方案彻底打破了学科间的壁垒,以工作逻辑整合相关知识与技能,使课程设置能够充分保证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的实现,从源头上保证了课程质量。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与课程性质的匹配度较高,开放与严谨的课程评价以及严格的师资管理都为课程质量的保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些都是我国高职院校在深化课程改革与保证课程质量过程中值得学习与借鉴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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