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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写作规范与范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19059524
  • 作      者:
    张剑平主编
  • 出 版 社 :
    广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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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将需要作述职述廉报告的人群分为党委部门及群团、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领导干部四大块,从写作集体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的角度专题讲述各机关单位述职报告写作的规范知识与技巧操作,并提供翔实的述职报告范例。力图使广大领导干部在述职上以绩服人、以理服人和以情动人,得到上下级的认可,并为此廉政勤政、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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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述职报告总论
    一、述职活动的起源及其流变
    “述职”一词最早见于我国先秦时期的典籍。《孟子·梁惠王下》记载:“诸侯朝于天子日述职。述职者,述所职者。”原指诸侯向天子陈述职守,后外官向中央政府汇报施政情况亦称“述职”。(《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
    述职活动和官员选拔、任用、考核工作密切相连。而数千年来,我国官僚制度虽屡经变化,但“选贤与能”(《礼记·礼运》)的选官办法却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历朝历代考核官员的标准都是看为官的政绩。
    政绩考核,在古代称“考课”、“考绩”、“考功”等,是对官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政绩考核萌芽于尧舜,后历代遵行,史书多有记载。舜帝时,每隔三年要对“官员”考核一次政绩,根据三次考核情况,实施升降奖惩,是所谓“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史记·五帝本纪》,下同);五年要亲自考察一次诸侯政绩,是所谓“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禹时,也有“会计”诸侯功绩的做法。夏王朝时,“三载考功,五年政定”。商朝有商汤创设的“三有宅考绩法”。西周“以八法治官府”、“以六计课群吏”,大致相当于今日对公务员之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周王还有一套考核诸侯政绩的办法:一是巡守,“天子五年一巡守”,“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二是述职,“诸侯朝于天子日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三是派员监督,“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四是通过朝廷不定期派人到地方巡访,及时了解地方官吏治绩。这
    说明,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考绩也不断规范。
    到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更把功绩作为用人的主要原则,凭政绩选拔官员的做法更为突出。各诸侯国都实行军功制,对在作战中立有战功的人员,按功绩大小加官晋爵。以至于以后各王朝都起而仿效,大凡开国初期所用官员多为功臣。西周建国功臣姜尚被封为齐国第一任国君后,所制定的治国方略之一就是“举贤尚功”。齐国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战国七雄之魁,当与此不无关系。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为了解官员政绩,建立了适合本国特点的考核制度,并设置考核官吏政绩的职司和官员。战国时期,政绩考核一般在年终进行,各诸侯国都有“上计”制度。《云梦秦简》中记载,秦国对各部门都要考核,称为“课”,年终考核称为“大课”。考核后要分出等级,优者奖,差者罚。齐国按其政绩通常分为上、中、下三等。
    秦汉之际,政绩考核制度更加完善,内容也更细化。秦对官吏已经实行了某种程度的岗位责任制,要求郡守每年年终将该地方的人口、垦田、税收、粮食、治安等情况,呈报中央,由中央核实。在郡上报中央之前,各郡按同样的程序要求县令上报和核实。对各级的小吏也按其职责考核。这些书面材料可以说是最早的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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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述职报告总论
第二章 述职报告的写作
第三章 述职报告范例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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