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设的安全连锁和超剂量报警装置应保证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够正常运转。
(八)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要求
对于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使用、贮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在工作场所的人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危险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按照规定,应当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以能够对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线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测,接触放射线不能过量,以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九)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与定期检测
职业病防护设备,是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专指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治理职业病危害而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器械。应急救援设施,是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需要采用的制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可以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效地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个人用品。
1.及时维护并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意义重大,如果不能正常运转势必影响防护效果,所以用人单位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维修的相应时间、责任人、维护周期,保证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2.及时维护并定期检测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对于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有很大的作用,所以用人单位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以及在发生事故使用应急救援设施后,也应及时维修并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维护、检修,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能正常运转。
3.及时维护并定期检测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具有重大意义,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安全有效,并不得擅自让劳动者停止使用。在发生事故使用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后,也应及时维修。如果发生损坏,应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的回收处理按有关要求执行,用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维护、检修,保证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能正常使用。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