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胄秉公执法
贞观元年,唐太宗李世民急召长孙无忌入宫议事。长孙无忌因走得匆忙,竟忘了解下佩刀,就径直进入太极殿左边的东上阁。唐律规定:任何人不得持寸刃进入上阁,违者斩首。长孙无忌为唐王朝的建立、李世民的登基都出过力,功勋显赫;况且他妹妹又是皇后,监门校尉见了这位勋臣国戚,连忙施礼,也没在意他挂着腰刀,就让他进了东上阁。
事后,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评断说:“长孙无忌带刀误入东上阁,处以赎刑;监门校尉失职未察,罪该处死。”大理寺少卿戴胄质问道:“监门校尉与长孙无忌犯的是同样的罪行,为什么长孙无忌可以纳铜赎罪,监门校尉却一定要被处死?”封德彝答道:“长孙无忌为国家立有大功,又是误犯,理应从宽量刑;监门校尉是严重失职,怎能不从重处罚?”戴胄驳斥道:“作为臣子,冒犯了君父,怎能推说是过失、误犯呢?《大唐律》明确规定:‘凡是供应皇上的汤药、饮食、车船等,失误而不如法定标准的,一律处以死刑。’陛下如若顾念长孙无忌的功劳,赦免他的罪过,这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只罚长孙无忌赎铜,却处死校尉,这是既不能服人,也不符合刑律。”唐太宗见二人争论不休,传旨道:“法律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朕怎么能徇情袒护自己的亲戚呢?你们重新审议一个恰当的处置意见吧。”封德彝固执己见,口若悬河,唐太宗将要照他的话批准执行了,戴胄又抗争说:“监门校尉是因为长孙无忌才犯罪的,依法应当从轻处置。如果都属于过失误犯,也不应当只处校尉一人死刑。”监门校尉终于与长孙无忌一样,被判以赎铜。
过不多久,朝廷大开选举之途,要各地推荐德才兼备的人到京城再行选拔,量才授职。当时,父辈祖辈为国家建有功勋,或充任高职,有一定声望者,其子孙可以获得一些优待,这就叫“资荫”。于是有人便假冒资荫,希图高选。唐太宗发现这一情况后,非常恼火,传下诏书说:“但凡假冒资荫而入选者,赶快自首;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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