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学自治
19世纪60年代初期成为俄罗斯命运的交界时期,农奴制改革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国家社会的、政治的和文化生活的变革。教育领域必须实施相应改革以适应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需要。资本主义关系成为教育体系改革的最重要的因素,在解放农民、土地、城市、司法和军事改革后,大学问题提上了历史日程。俄罗斯大学作为知识分子获得科学和社会文化教育的场所,在最艰难的时期没有放弃自己的旗帜,当然也相应地根据外界势态进行了调整。迫于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社会运动对民主自由的夙求及在经济生活中的市场关系调整,俄罗斯大学发生了变革。由于高校社团机构,包括大学学术委员会和系务委员会的积极参与,民主改革获得了发展。最显著地反映在大学管理机构的权力分配和边界上,国家全权管理高校的趋势改变了,政府权力从高校行政管理领域中部分撤离,即由管理权力金字塔的塔尖——学区督学向金字塔下游——代表制团体机制转变。经过五次修改而于1863年6月18日通过的《大学章程》,使高等学校重新获得了某些自治权,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术委员会具有管理大学的最高权力
1863年《大学章程》重新宣布了大学学术委员会作为团体机构是大学的最高管理机构,有权选举校长和副校长,任期四年;由系务委员会选举系主任;教授按竞选方式出任;教授们获得了进行学术活动的较大自由。学术委员会重新收回了批准学位、出版学术著作的权力;可以采取措施临时和长期安置系里教授和教师空缺职位;分配教学课程和教学进度;建议将系分为各个教研室;确立学生必修的课程;评选奖学金获得者;选派赴国外进修的留学人员;审议学位申请者提交的论文;按系为单位分配助学金。根据1863年《大学章程》,大学校长和学术委员会的权力范围大大扩张了,学校例行问题的解决权归属校长和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大学内部管理最高级别中心,其他大学管理机构隶属于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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