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崇尚理想
本节案语
“天下为公”、“太平”、“大同”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为之不懈奋斗的信念和理想。本节所选的七条材料较为生动地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理想的这一优良伦理传统。这些事例大体上可分为对大同社会理想的阐发论述、追求献身以及对民本、平等的倾慕、倡扬。儒家伦理的创始人孔子是一个具有远大抱负并最先论述大同理想的思想家,他向往建立一个“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大同社会。东晋思想家鲍敬言宣扬“无君论”,把“势利不萌,祸乱不作,干戈不用,城池不设”视作理想的社会。近代洪秀全、康有为进一步发展了这种社会思想,并将其作为反封建、倡维新的思想武器。中华民族不仅是胸怀远大理想的民族,而且是一个执著理想、为理想献身的民族。“倡‘太平’张鲁创米道”,描绘了张鲁在汉中立“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食的画面,反映出我们民族实践天下为公理想的真诚愿望。此外,南宋钟相起义明确提出“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的纲领,以后历次农民起义都把贵贱平等、上下同一当作自己的旗帜,并为此一理想的实现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在现实中对大同理想的实践和追求。尽管这些口号和纲领带有空想的性质和绝对平均主义的因素,在阶级社会里不可能真正实现,对此我们应当予以批判,但浸润其中的那种崇尚理想的精神,无疑值得我们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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