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符合当然不是传统所说的那种照相式的简单的符合,而有着复杂的多样性。例如,普遍的真命题相应的是固然的理,即可以和固然的理之下的事实直接符合,也可以和固然的理间接的一致。特殊的真命题和它所断定的特殊事实符合。真的历史总结和一限于时间或地点的普通情形相符合。符合的情形既然如此复杂,因此我们对各种符合情况的了解和认识就是经验的,有条件受限制的,因此需要应用各种不同的标准以获得真的命题,如融洽、有效或一致。这就是真的三个标准的作用所在,尽管所得到的真是确定的,真命题是没有时间性的,客观的,独立的,超越的。这其中并不矛盾,因为在金岳霖看来符合与这三者并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有着层次上的本质差异,但却又能在我们得到一条一条的真命题过程中各有其用,缺一不可。
对金岳霖的真理论究竟应该如何评价,不是这里的任务,我们不做过多讨论。不过应该指出的是,真这一概念是几乎伴随人类文明以来的最为常用的一个规范性概念,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又方便有效的观念,因此对它的理解和解释似乎不应该完全有悖于人们的日常用法,否则就不妨另外构造一个概念了。在这一意义上保持常识的健康意识是有必要的,这可以使任何哲学起码不至于显得过于突兀,或者说完全脱离生活。这是金岳霖所一直强调的,应该说是一种恰当的倾向。“哲学家既不能完全放弃常识,他也不能放弃常识中所承认的知识。他的确可以利用科学知识来修改一部分常识中的知识,但是他决逃不了要承认,所谓科学知识底最原眙的基础,就是另一部分的常识中的知识。这就是说,修改常识底最后根据依然是常识。”当然,常识尽管需要被尊重,却不能成为我们持有一个理论的充分理由。当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常识的观念有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修改常识,例如虽然我们日常可以说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但我们也知道是地球围绕太阳旋转而不是相反。但是,修改常识观念往往是非常困难的,需要非常充分的理由。因此一般说来,我们应该从常识观念出发,直到它不能满足我们的经验,或意识到它很可能是在误导我们为止,再回过头来反思常识的观念。这正是金岳霖的知识理论所力主遵从的原则。这不能说是对哲学探求的一种有害限制,而不妨说是一种谨慎和淡定的态度。一般性地遵从常识并不意味着把常识当作教条,看成绝对正确的,而不过是给出一个较为中立的出发点或开端而已。它的宗旨恰恰是在于严格审视究竟有什么原则应该是我们可以持有和遵从的。
正是出于这种谨慎态度,金岳霖认为他没有看到有彻底抛弃掉符合论的必要,当然更没有必要质疑真这一范畴本身的权威性(这样的问题还没有进入他的视野)。他认为经过改进的符合论,辅之以三个真的标准的工具,即融洽、有效和一致,可以对知识的证实问题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当然,金岳霖的真理论是否正确和成功,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考察,因为单单通过对符合论的改造,尚不足以说明这点,还要看他对“事实”这一范畴的改造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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