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法上,本书认为丁若镛是个成熟的思想冢,其诠释文本之l副具有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因此,本书对丁若镛注解“四书”之任一书的分析工作,并不将其论点局限于该书的讨论之中。在基本预设上,也认为丁若镛对“四书”中任一书的解释,都可与各书的论点间形成相互的关联。由此,第二章论及《论语古今注》所反映的诠释观,实可视为对丁若镛整体“四书”诠释观的说明。之所以会以丁若镛的“四书”诠释观作为讨论的起点,其目的在于将茶山学与朱子学作意识与问题之型态的区别,用以代替对丁若镛不同于朱子学之思想内容作点状的说明。在理解丁若镛的“四书”诠释观后,本书在第三章将论析丁若镛的人性论。人性论是孔、孟儒学的重要论点,不论是孔子的仁学或《孟子》、《中庸》、《大学》的理论与实践都由此展开。本书论述丁若镛人性论的目的,除了企图在理论上说明丁若镛四书学的基础外,也想借之厘清丁若镛人性论与西学及洙泗学之间的距离,用以说明丁若镛四书学的理论取向及价值取向。本书的第四章将讨论丁若镛“四书”注解中的关键性概念如“仁”、“心”、“性”、“天”等。这些概念在丁若镛的“四书”诠释中,因与各书间有其意义的一致性,因此可作为丁若镛构建其四书学的关键概念。在讨论上,上述的概念也可再区分为“心、性、仁”及“心、性、天”等两组论题。有关“仁”的论题可作为心性论或人性论的延伸;而有关“天”的论题则可指示丁若镛“四书”诠释中的宗教意涵。前者可带出与丁若镛论述中有关的交互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及“礼乐刑政”与“共同体”之间的问题;而后者则可确立他之“性”、“天”与“上帝”的概念,与西教之间存有何种界线。第三章所论及的“人性论”或“心性论”,与第四章所涉及的交互主体性,两者之间有何理论的关系可以阐述?与“礼乐刑政”之间是否具有顺取的发展?本书的第五章借丁若镛对《论语》“文质论”的观点,对这两个问题作尝试性的说明。除上之外,为了说明丁若镛文质论有其朝鲜儒学之发展,本章中也简略介绍朝鲜儒者对文质问题的诠释历史。除了想借此说明丁若镛的问题意识有别于中国之朱子学外,也想由此说明其“礼乐刑政”的论说,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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