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此,1955年1月10日,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提出在目前的形势下,合作化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在基本完成发展计划的地方,应该停止发展,离原计划尚远的地方,要有准备地在巩固中继续发展,原计划过高的地方,可适当收缩。但是,由于合作社运动的巨大惯性,尤其是相当一部分党的高层领导(包括省、市、区领导)了解毛泽东对合作化运动的态度,《通知》下达后并没有得到深入贯彻,各地合作社数量仍在猛增,4月间达到67万个社。
此时的毛泽东,面对农村合作化运动出现的问题,也认为有必要适当加以控制。大约2月间,毛泽东找邓子恢作了一次谈话。毛泽东说,5年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步子太快,有许多农民入社,可以肯定不是自愿的。到1957年入社农户发展到三分之一就可以了,不一定50%。邓子恢当时感到有些惊讶,因为在这之前,他曾主持对发展过快的农业合作社进行过一次整顿,结果导致了毛泽东的批评,说他是“言不及义”(即言不及社会主义)。这次毛泽东把发展速度压得这么低,不敢贸然接受,便说50%的设想还是合适的,并阐述了能够完成的理由。毛泽东仍不同意,主张合作化要放慢,邓子恢表示到秋后停卞来,毛泽东说,干脆现在就停下来,到明年秋后再看,停止一年半。几天后,毛泽东又一次听取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汇报。当汇报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方针时,毛泽东说:“方针是‘三字经’,叫一日停,二日缩,三日发。”他与邓子恢当场议定:浙江、河北两省收缩一些;华北、东北一般要停止发展,其他地区(主要是新区)再适当发展一些。(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367页)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际,3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出了《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强调春耕季节已到,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60万个,完成了预定的计划。不论何地均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向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通知》指出,在大发展之后,进行整顿巩固工作,社数和户数有合理减少是必要的。有些地方怕数字减少,百分比下降,就不敢贯彻自愿原则,这是不对的,应该改变。4月21日至5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受中央委托,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指出当下合作社的工作方针:一般停止发展,立即抓生产,全力巩固,秋后看情况而定。对数量大、问题多,超过主观力量的,要适当收缩,办好互助组,照顾个体农民。
随之,各地广泛开展了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据中央农村工作部二处当年7月26日编印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的简情》统计,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贯彻“停、缩、发”方针后,原有的67万个社中,有65万个巩固下来了。“缩”的有:浙江1.5 万个,河北7000个,山东4000个。其他省份无大变动,有的还有所增加。
就在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刚刚起步的时候,原来主张和赞同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顿的毛泽东,态度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但不应停止发展,反而应该加快发展。
促使毛泽东改变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的原因,见诸公开发表的材料还不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毛泽东认为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符合农村的社会主义方向,内心里急于求成。而1955年4月下旬毛泽东的一次外出巡视工作,是他对农村形势认识发生变化的一个转折点。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