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的分类
如果要了解一个事物的起源,我们就要先分析他们的种类。对于女巫,也同样如此,按照现在社会上比较流行的分类,女巫大概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指控的女巫”。纯粹从历史角度来看,其实也就是15世纪天主教会猎杀女巫时期,那些遭受到迫害、以及被冠上女巫罪名的女人们。她们通常都是些无辜的女人,充其量也就是显得有些神神秘秘的无辜女人。
教会的人将女巫称为撒旦的情人、仆人甚至妻子,目的就是为了铲除异己,确立教会的权威,将教会的大权傲立于每个人头上。
在这些受害者当中,90%以上并非真正的女巫,她们可能只是到家附近的农田中收割庄稼的妇女,或者运气差一点,因为邻里关系不佳而不小心被人诬陷,然后莫名其妙地被冠上女巫的罪名。
教会对这些可怜女人的迫害手段十分残忍,众所周知的就是火刑。其实,这些女人并非真正的女巫,她们只是被“强迫”称为女巫。在那个愚昧的年代,她们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只能成为历史的牺牲品。
因为这种教会思想的传播,使得15世纪后的人们对现代女巫都产生了莫名的惧怕和反感。人们之所以会对威卡女巫教派(现代女巫教派)怀有成见,也都是几世纪以来的其他宗教对异教的负面宣传所致,更是由于世人对“女巫”久远流传、根深蒂固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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