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道是创造的方向和空间
第一节可以为天地母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通行本二十五章,以下只标注原所在章次)
译文:
有一事物,它浑然一体,先于天地而生存。
寂静无形中,它保持独立而生生不息,可以说是天地的母亲。
我不知它叫什么,勉强为其命名为道,道的特征简而言之就是影响力巨大。
巨大也会消逝,消逝即远离,远离意味着又有道携巨大的影响力重现。
道与天、地、人一样,都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宇宙中有四大影响力,人居其中之一。
不过,人遵从地,地遵从天,天遵从道,道遵从自然。
第二节冲而用之或不盈
原文: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四章)
译文:
道,可以得到释放而加以充分利用或者有所剩余。
它深远得像万物之根本;
清澈得似无却又有。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但看来在帝王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第三节道可道非常道
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一章)
译文:
如果到了可以说得清楚的程度,道就将不能继续起作用了。
同样地,当一个概念的内涵外延都变得清晰之时,就意味着需要去尝试命名新的现象了。
无,描述的是天地的混沌初始;
有,记录的是万物的涌现过程和结果。
所以,经常以无的超脱,去观察其奥妙;
经常以有的想象,去观察其轮廓。
无和有,本源同一而称谓不同,都很玄妙。
玄上加玄,共同构成蕴藏无穷奥妙宝库的大门。
第四节有余以奉天下
原文: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七十七章)
译文:
大自然的规律是折损有余者而补偿不足者。
人世间的法则则不然,它剥夺不足者以供奉给有余者。
谁能为社会奉献新增财富?只有那些掌握道在何方并把它变成现实的有道者才能做到。
所以,有道者不以自己的贡献而自恃,不因有功而占位索取,更不愿充当不可挑战的权威。
本章解读:
道是老子根据自己对宇宙的整体认知而提出的概念,是整部《道德经》的第一块基石,所以对道的理解至关重要。由于老子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定义,所以自古至今,对道的解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不过,把老子的上述文字和后人各执一词的大量诠释荟集起来,还是可以发现深入认识道的重要线索。例如,道有时“有”又有时“无”;道在一些人看来具有物质属性,而另一些人认为具有精神属性;道在一些地方指的是普遍的规律,而在另一些地方又涉及持续的变化;按老子的表述,道既是宇宙的本源又是万物的创造过程等等。能否把这些看似矛盾但又确有存在必要的属性或特征都放在一个大的概念体系里而让它们彼此相容?本书思考的切入点即在于此。
其一,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道泛指可以按一定方向到达某个地点的途径。
从上下文的意思看,《道德经》中的道可以区分出多种狭义的概念。先排除出现在“道可道”中的后一个“道”。它指言语表达,没有实质意义,因而可以忽略。
第一种狭义概念,出现在“天之道”和“人之道”等多处地方。这时,“道”指的是恒常性的途径即规律。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内在本质联系,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且决定着事物必然向着某种趋向发展。后续各章中还将出现的“圣人之道”、“天道无亲”等都具有规律的涵义。
那么除此之外,道还有没有其它实质性的意思呢?
从作用的经常性及其意义来看,规律是掌握了之后可利用其重复性起指导作用的法则。从“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特点看,规律是符合的。但规律不符合老子为他试图定义的“道”所提出的多个特征。一来规律重复可见,具备“有”却缺乏“无”。二来规律经常起作用,强调自我肯定,缺乏自我否定。从“道”“大”了即形成影响力之后会消“逝”、“远”离以致背“反”,可以发现老子试图定义的“道”实际上还具有非恒常的自我否定特征。“道可道,非常道”又进一步高度概括地指出,一旦能用语言清晰地描述就不再能持续地作用下去。而这些自我否定的特征是与规律的恒常性作用相冲突的。由此可知规律并非《道德经》中重点论述的“道”。
所以,《道德经》中存在着第二种狭义的概念,即强调自我否定的变化之道。这个道具有两点特征。
一个是具体担负生育万物的重任。“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说明这个要为之起名的“道”出现于天地万物之前,这样才“可以为天地母”。而“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指出天地万物的生育必须经历一个从“无”的初始到“有”的成果的过程。每一个这样的过程味着一个原本“无”的事物获得了出生即“有”。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道提供的是前所未有的新事物获得出生的机会。
另一个是拥有自我否定的机制。根据“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和“道可道,非常道”,到了事物变得强大成熟的阶段,“道”就开始启动自我否定机制,从而让事物经历一个由“无”到“有”再到“无”的完整过程。
据此,变化之道可以概括为客观世界前所未有但又会消逝而去的演化趋向及其势能。它在源源不断地带来新的机会的同时又会取消既有事物的存在条件。
那么,这种变化之道是否满足“周行而不殆”的要求呢?
初看起来,变化之道会在自我否定中消逝,因此不能“周行”。但这只是一个变化之道的自我否定。如果诸多变化之道作为一个集合能够在变化中做到不断出新相互更替而维持客观世界的一定存在秩序,它在整体上也就“周行”了。所以在变化之道的基础上适应更替和演变的需要,道在《道德经》中还有第三种意思,用以描述老子设想的在变化中通向理想境界的长盛不衰路径,简称历变不衰之道。其具体内涵留待后面相应部分再加以说明。但现在可以明确的是,如果变化之道在不断的自我否定和更替中演化出一条历变不衰之道,也就实现了“周行”。
由于变化之道正是老子试图定义的基本概念且将在整个论著的体系中扮演基础性作用,下面将专称它为“道”。
其二,道是自然演化意志的忠实信使。
如果道作为客观世界前所未有且会消逝的演化趋向及其势能,是否可以任由其形成和演化而不受制衡?老子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如何遵从“自然”?
假设一下,“自然”是道和规律彼此相互依存一起构成的自我存在世界。“自然”作为规律和道所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将时时导演着自然界生生不息的演化,而其中支配生生不息的变异信息的忠实信使就是道。
这个假设的合理性在于:一方面,规律是诸个不同的道所具有的共性,是对道的约束,它所涉及的各个道都要加以遵守服从。因此,道对自然的遵从实际上就是接受规律的制衡;另一方面,道是规律的个性表达,是对规律既有支配范围的突破和丰富。试想,如果“自然”中只有规律在起作用,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明天只是今天的翻版,那该有多么乏味!因此,“自然”也需要依靠道去传达贯彻自己的演化意志信息。
这样,“道法自然”的意思就不仅限于遵从,而需要扩展到“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地忠实执行“自然”的演化意志。
其三,道分纯粹自然之道和天人合一之道。
纯粹自然之道是人类不能或未能主动参与其过程的道。刮风下雨、打雷闪电、动植物生长衰亡都是循着这样的道而发生的,它们的每一次生命过程或长或短且有始有终,下一次又会以不同的形式和载体重现。
以地震为例。地球内部在不断运动和变化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巨大能量,会在地壳某些脆弱地带造成岩石突然发生破裂或者引发原有断层的错动,此即地震发生的规律。但在一个特定断裂带积累的能量会在什么位置和深度、什么时间以及以多少次和多大震级的震动来释放,是由很多其他自然力量组成的变化之道来决定的。以至于每一次地震的震中位置、震级甚至余震的地点等都不一样。至少目前人类只能接受其后果。所以此属纯粹自然之道。
天人合一之道则是那些由人类发现其前所未有的趋向并参与或促进了其势能释放过程的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就是强调人是大自然演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在遵从自然规律的同时也有发挥能动性的能力和必要。通过“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人可以经常主动地发现道的奥秘所在,实现从“无”到“有”而将其势能发挥出来。
科技研发是天人合一之道的重要场合。
信手拈来一个例子。据科学时报报道,我国科研人员首次找到了降解农药残留的天然帮手。为了保证农作物产量,人类每年使用农药量已达到250万吨。农药残留对人类健康和果蔬贸易带来了严重的挑战。目前,控制农药残留量的办法大多局限在加强农药残留监测等方面的努力。研究人员发现,经油菜素内酯处理后,许多参与农药降解的基因表达和酶的活性都得到提高,在这些基因“指导”下合成的蛋白酶能把农药逐渐转化为水溶性物质或低毒无毒物质,有的则被直接排出体外。据此进行的实验,在喷洒农药之前,先给植物喷洒一次油菜素内酯,结果农药残留比未处理的降低了30%~70%。
在以上这个例子里可以看到,农民喷洒的农药被果蔬吸收后,不是一直残留在植物体内,而是被植物体内某些蛋白酶自身慢慢“消化”,逐渐转化为水溶性物质或低毒无毒物质,有的则被直接排出植物体外。但是这个过程比较慢,往往在果蔬采收食用时还有一部分农药未被“消化”掉,从而出现果蔬农药残留。循着这个自然过程呈现的规律,科研人员通过油菜素内酯促进农药在植物体内的降解和代谢的特性,发现了人工加快降解过程的道。
市场更是天人合一之道大行其道的地方。
以中国的物流配货市场为例。据统计,2007年,中国的货运总量达226亿吨,其中,公路货运量就为163.94亿吨,占物流总量的72%以上。所以,公路货运的需求旺盛。但在公路货运的供给方,车主却犹如一盘散沙分散在各个角落。一项统计表明,全国700多万辆营运货车却有300多万名车主,平均每个车主拥有约2.5辆货车。这让大量没有自备物流车队的中小货主头疼不已。通常他们是通过设在大型批发市场或者城乡结合部的物流中介寻找运费比较适宜的车主。但那些中介不仅提供的信息有限,而且还无法打消货主对自己的货物能否安全准时送达的疑虑。而及时找到货源对那些零散的车主也同样重要。特别是回程如果没有着落,空车驶回要自己承担过路费汽油费,多等一天寻找货源又要增加一天的开销。另外,即使依靠那些中介找到了货源也存在担心货运到后对方能否按协定的价格及时付费的问题。
面对这样的供求缺口,不知多少人都只能摇头无奈而去。然而,就有有心人发现,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可以为此提供理想的解决方案。于是,通过在线提供货源和车主信息、信用记录和支付便利来撮合交易,以及展开后续跟踪服务的配货网络业务开始竞相推出。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克服了货主与车主之间信息不对称和彼此缺乏信任的障碍,为降低货主和车主的交易成本和经营成本开拓了一条新的道。由此可见,即使存在需求和供给的潜在客观条件,也需要人的首创精神和积极行动才能打开局面。这就是天人合一之道所在。
其四,道为人们提供了发挥创造才能和奉献社会的途径和机会。
由于创造的内涵是提供前所未有的思想和事物,于是道作为前所未有的趋向和势能,其开发就是一个典型的创造过程。所以天人合一之道的特点是,尽管潜力巨大但必须要有人的创造性介入才会变为现实。正如“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所指出的,道可加以“冲”而发挥出来得到充分运用或者有所保留(有所保留的原因留待后面相关部分解释),万物由之而生且似乎仍有诸多有待开发利用。在“冲而用之或不盈”的开发过程中,人的创造性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道给人们带来创造机会,对于社会有何意义呢?
在“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这段话里,老子比较了自然界的规律、人世间的生存法则和道的作用方向,强调了道可以给社会带来福祉。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用今天的语言是说,自然界的规律是抑制过度开发和促进闲置资源的利用以保持生态平衡。的确,大自然具有某种自我平衡机制。例如,闪电引燃山火烧毁了森林。先是排放出的温室气体和大地吸收二氧化碳能力的下降导致了地球表面温度的升高,接着气温的升高和雨量的增加会促使高纬度地区的森林加快生长从而增加碳吸收的能力,从而抑制气温升高直至使其回到原来状态。可见,这个促使森林加快生长的机制就是减少空气中过多的碳来“损有余”,以补充植物吸收不足的碳而“补不足”的自然规律表现形式。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指出人世间的生存法则是大鱼吃小鱼式的弱肉强食或者赢家通吃。让富者愈富、穷者愈穷,这也正是圣经里所谓的“马太效应”。
在古代,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又冻死骨”鲜明地描绘了富贵人家奢侈享乐、酒肉飘香的同时穷人却啼饥号寒、抛尸荒野的社会两极分化现象。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虽然从工业革命初期英国的圈地运动到后来以美国大公司为代表的兼并和集中打着追求规模经济的旗号,但也没有完全摆脱“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那些初创成功以后总想着做大,或者一朝做大总想为后来者设置高进入门槛的扩张并购行为,往往都是受了这条法则的影响。这样去增加垄断性的结果,对在位者无疑有益。但从整个社会来看,根据福利经济学的原理,总福利则会产生损失。
怎样打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自己的成长不会对他人或社会整体造成“损不足”的不利影响呢?
老子提出“有余以奉天下”作为判定准则,也就是要把努力的方向转到让社会财富得到净的增加之上。通俗地说,就是设法把饼做大而不是去争抢别人手中的饼以便让自己占有的份额更大些。显然,财富中这个被做大的部分,就是创造所带来的社会福利的净增加部分。
那么谁能做到“有余以奉天下”呢?
老子说只有那些掌握了道的人即“有道者”。这些“有道者”因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而堪称圣人。也就是,这些掌握了道的人致力于不断创造而不恃才傲物,取得创造性成就也不躺在功劳簿上以求受人尊崇。所以,他们是真正的创造者。
由此可见,道作为前所未有但会消逝而去的演化趋向和势能,给人们提供通过创造而奉献社会的途径和机遇。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胜任这项工作,只有那些掌握了道的创造者才能把天人合一之道变成现实。
此外,“有道者”所掌握的道也进一步凸显了老子对规律与道进行区分的意义。假如这两者没有差别的话,那么“有道者”也只能按“天之道”去“损有余补不足”或者按“人之道”去“损不足以奉有余”,从而做不到“有余以奉天下”了。
其五,道和规律的区分可以化解围绕道的概念纷争。
有了对道的广义和狭义区分,把不同侧面的属性和特征赋予不同的狭义概念,就比较容易形成内在一致的概念体系。
在存在论方面,规律与道的属性有所不同。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所以不会处于“无”的状态。而道不仅能通过“冲而用之”即发挥作用变得“有”,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它的初始是“无”以及它的消逝也是“无”。
在认识论方面,强调物质决定意识的是唯物主义观点,而主张精神是世界本原的是唯心主义观点。从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观点看,他至少是从朴素的唯物主义出发的。天地都是在作为“物”的道之后而形成的,那么作为天地产物的人所具有的意识当然也是这个物质世界的反映。但另一方面,由于天人合一之道是需要人的积极参与才能变成现实的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向,高度依赖那些有道者对道的独到观察和领悟,因而比既成的规律更注重精神或意识在物质世界变化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创造性精神或创新意识又是促进客观世界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老子的天人合一之道在认识论上,不仅承认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而且强调精神或意识在物质世界发展演化中的能动作用。
在时间维度上,规律作为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会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所以具有重复性;而对每个具体的道来说,不仅以前从“无”此道,而且到了可以言说明白的时候就“逝”而“远”去,下一次“反”回来再出现的又是新的道,所以具有一次性或者不断推陈出新的特点。
在客观作用上,规律和道的属性也有所不同。老子认为道“先天地生”、“可以为天下母”,因此是宇宙万物演化的本源。对于天人合一之道来说,它给“有道者”即创造者提供了致力于创造以实现“有余以奉天下”的机会,因而同时是万物创造过程的实际驱动者。至于规律是否也同时是万物的本源,则没有谈及。
所以,在总体上,规律都是有其一没有其二,而道则两者兼具。换句话说,道是矛盾的统一体。当把道混同于规律来理解时,就会出现前面学者常常提及的不能调和的矛盾。
综上所述,《道德经》中道的基本涵义是天人合一的变化之道,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创造的途径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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