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孔子不仅有“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篇)这样的慷慨陈词,还有“贤者辟(避)世,其次辟(避)地,其次辟(避)色,其次辟(避)言”(宪问篇)这些与之几乎完全相反、极为实用的告戒;而他自己,在无道的社会中,采用的则是安全系数很大的“危行言孙(逊)”,而不是“杀身成仁”。
自己确立的道德标准连自己都做不到,最好的学生也只能在短期内做到,而大多数学生干脆拒绝或根本做不到,这样的道德教育怎么可能成功?无怪乎,当孔子将自己的道德面向社会推销时,得到的反馈竟然是“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卫灵公篇)这令孔子大为不解:人们为什么竟像逃避洪水和大火一样逃避“仁”的道德规范?追求高尚的道德怎么会比要人性命的洪水和大火更令人惧怕?
更匪夷所思的是,在孔子身后,由国家全面推行孔子所倡导的高尚道德的结果,竟然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和“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种最不道德的官场文化和社会文化。
孔子的道德教育尴尬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个中原因实在值得我们深思。
孔子道德教育失败的原因肯定有许多,比如上面提到的将道德标准定得太高,超过了人的实际“能力”,结果大家感受不到崇高道德的感召力,反而唯恐避之不及。
再比如,道德理解上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也会给道德实践带来巨大的漏洞。庄子笔下的盗跖就曾自封为仁义智勇的“圣者”,但这是一位什么样的“圣者”呢?盗跖的门徒曾问盗跖:“盗贼也讲‘道’吗?”盗跖说:“哪有做事而不讲‘道’的呢?盗贼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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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