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四十二年六月,孝定皇太后下葬。当时大雨如注,棺材遇水越来越沉,“肩重难胜”的抬棺者只好撂了挑子,停棺于路。当今圣上之母大葬,弄出这等晦气之事,竟还是坏在了一个“贪”字!原来,抬棺“夫用三千”,而经办的太监却中饱私囊,“折价用八百”,力所不逮何足怪哉!事情的结果,兵部“发昌平军助之”,才把棺材勉强抬到了陵地。②
问题在于,贪则贪矣,这些太监竟然敢“太岁头上动土”,把黑手伸向了皇帝家的丧葬费。
这只能说明两点:一是国家的政局到了腐败的顶点,二是皇帝的基业到了朽败的边缘。
此外,事后并无一人受到查处,也暴露出“断头政治”的衰朽无能。实际上,万历是最宠信这些阉人的,但这些人却丝毫不会感恩戴德,而是抓住一切机会专发“皇帝财”。如万历中期光禄寺年费用高达30余万两,宦官利用采办宫中物资之机大肆索贿。无怪乎万历的孙子崇祯在痛斥阉党头子魏忠贤时愤而怒骂之:“将我祖宗积蓄贮库传国异珍异宝金银等朋比盗窃几空”!
诺斯曾说过:“虽然统治者尽力去监督,但无论哪一个组织机构.其代理人都不完全受约束,他们的利益并不完全与统治者一致,统治者在其代理人头上或多或少耗费一些垄断租金”。③但是,如果说这些臣子们视官位公职为发财营利之牌照,要想在官场上捞得“盆满钵满”,起码得保证大明王朝这家“国营老厂”的存续,才能有上下其手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机会吧?
可是,这些“治生如盗”的高官大员,早已顾不得那许多了,“一闻国政,便作奸欺”,什么仁义道德,什么伦理纲常,都拿去和孝定皇太后她老人家一同陪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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