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对比,我们发现,和其他生物种群一样,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受到环境因素的制约,同时,人类的活动又能作用于自然,引起自然环境的改变。这种相互作用在采猎文明和农业文明阶段能够维护人与自然之间的基本平衡。到了工业文明阶段,随着科学技术的突破创新,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人类有能力大规模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世界工业化使人类在几百年间生产的物质财富达到了过去几千年的物质财富的总和,但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们在享受工业文明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不得不咽下生态失衡这枚苦果。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在现代,人类改造其环境的能力,如果明智地加以使用的话,就可以给各国人民带来开发的利益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机会。如果使用不当,或轻率地使用,这种能力就会给人类和人类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在地球上许多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周围有越来越多的表明人为损害的迹象。”看起来,人类改造环境的能力,即科学技术,正是那柄既能给人类提供甜蜜的果实又能给人类带来苦涩的伤痛的“双刃剑”。这样一来,就回答了身处工业文明阶段的人类凭什么比前此文明阶段的同类拥有成百上千倍的效力来介入自然,或者说现代人靠什么力量能够如此剧烈地干预自然。然而问题还没有完结,科学技术归根结底只是一种能力或者说工具,是一把双刃剑,并不是一个责任的主体。如何挥舞这把利剑,像上引《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所说,是“明智地加以使用”呢,还是“使用不当,或轻率地使用”,这无疑取决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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