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食物中毒事件:食物中毒是指人摄人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后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做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
我国卫生部发布的2002年全国重大食物中毒的数字显示,2002年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28起,7127人中毒,138人死亡。统计显示,去年发生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人数最多,超过总人数的4.7%;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例最多,分别占总数的44.5%和71.7%。
重大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原因可能是:①农药中毒问题突出,鼠药中毒触目惊心。所致中毒的主要原因是投毒,其次为误食,还有的是因农药使用不合理污染食品而引起。②细菌性食物中毒问题仍然严重。③有毒动植物中毒致死率高,误食的品种主要为河豚和毒蕈。
(3)有毒有害因素污染造成的群体中毒:这类公共卫生事件因污染所致,如水体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污染等,波及范围极广。据统计,全世界每分钟有28人死于环境污染,每年有1472万人因此丧命。有毒有害物质所致的污染,常常会对下一代造成极大的危害。
我国是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最多的国家,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居世界第二位,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1998年,全国一半以上的城市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酸雨在我国已呈燎原之势,覆盖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据世界卫生组织1998年公布的54个国家272个城市大气污染评价结果,大气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我国占了7个。
我国有毒有害污染因素总体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一方保护多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边治理、边破坏,治理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
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着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据报道,空气污染严重的北京,呼吸系统疾病在导致死亡的疾病中占第四位。
(4)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台风、洪水等的突然袭击,会在顷刻间造成大批生命财产的损失、生产停顿、物质短缺,灾民无家可归,几代入奋斗创造的和谐生存条件毁于一旦,几十年辛勤劳动成果付诸东流,由此而加剧产生种种社会问题,并且还会带来严重的、包括社会心理因素在内的诸多公共卫生问题,从而引发多种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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