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历史悠久,村、镇的形成皆早在数千年以前。《史记·西南夷列传》述古夜郎诸部族的特征云:“此皆椎结,耕田,有邑聚。”上古先民邑聚而居即现在的村落、村庄、村寨。镇为商贸之区,《管子·小匡》云:“处商必就市井。”市井之亦称为市镇始于宋代。宋高原《事物纪原·州郡方域·镇》云:“宋朝之制……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目的是为了收税。因其商业繁荣,明清时的景德、朱仙、佛山、汉口四大名镇比许多府州县更名闻天下。村、镇之就名建制始于清代,但一直到民国时期,仍是都、团、厢、镇、乡、村、保、甲交称。乡(镇)、村之成为全国县以下的统一区划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事,1958年曾更称为公社、大队、生产队,改革开放后恢复并于1982年正式写入宪法。<br> 现称“三古”的古城、古镇、古村是从历史角度新创的名词。确切地说,是始于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之后,与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只有地域上的关系。它们之所以备受人们珍视,是因其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载体,凸显着各地域、各民族的文化特征,构成了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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